[发明专利]显示屏组件及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10715860.1 | 申请日: | 2018-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0314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30 |
发明(设计)人: | 唐义梅;成蛟;刘敏;欧阳志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 | 分类号: | G02F1/13357;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屏 组件 电子设备 | ||
1.一种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组件包括背光模组和显示屏,所述背光模组包括导光板和固定于所述导光板边缘的背光源,所述导光板设有透光部,所述透光部用于透过摄像头的拍摄光线,所述导光板具有被所述背光源直射的亮光区,以及被所述透光部遮挡所述背光源直射的暗光区,所述显示屏包括堆叠于所述导光板的下偏光片,所述下偏光片包括主体部和增亮部,所述主体部在所述导光板的正投影至少覆盖所述亮光区,所述增亮部在所述导光板的正投影与所述暗光区相对应;
其中,所述主体部在所述导光板的正投影与所述亮光区相重合,所述增亮部与所述主体部相平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偏光片设有与所述透光部正对的第一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部为与所述第一通孔连通的过孔,所述摄像头穿过所述透光部,并部分收容于所述第一通孔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还包括依次堆叠于所述下偏光片背离所述导光板一侧的下透光基板、液晶层、上透光基板、像素层和上偏光片,所述下透光基板、液晶层、上透光基板依次覆盖所述第一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像素层和所述上偏光片对应所述第一通孔分别设有第二通孔和第三通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还包括依次层叠于所述上偏光片背离所述像素层一侧的触控层和透光盖板,所述触控层和所述透光盖板依次覆盖所述第三通孔。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具有显示区,所述透光部在所述显示屏的正投影位于所述显示区内。
8.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具有第一短边和相对所述第一短边设置的第二短边,所述透光部邻近所述第一短边,所述背光源邻近所述第二短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还具有连接于所述第一短边和所述第二短边之间的两个长边,所述透光部还邻近所述长边。
10.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具有第一长边和相对所述第一长边设置的第二长边,所述透光部邻近所述第一长边,所述背光源邻近所述第二长边。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板还具有连接于所述第一长边和所述第二长边的两个短边,所述透光部还邻近所述短边。
12.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偏光片还包括两层保护膜,所述主体部和所述增亮部夹持于两层所述保护膜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部为偏光基层,所述增亮部为APCF层,所述增亮部贴合所述偏光基层,所述增亮部和所述主体部分别贴合两层所述保护膜。
14.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权利要求1~13任意一项所述的显示屏组件,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摄像头,所述摄像头固定于所述导光板背离所述显示屏一侧,所述摄像头与所述透光部正对,并经所述透光部获取拍摄光线。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还包括背盖和主板,所述背盖与显示屏相盖合,所述导光板朝向所述背盖,所述摄像头和所述主板位于所述导光板和所述背盖之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未经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715860.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背光模组和显示装置
- 下一篇:背光模组以及具有其的显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