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带有保险功能的箱包海关锁在审
申请号: | 201810797162.0 | 申请日: | 2018-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825003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16 |
发明(设计)人: | 张俊超;范劲松;范丽娟;王海岗;温凯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65/52 | 分类号: | E05B65/52;E05B37/00;E05B17/20;E05B15/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0 | 代理人: | 胡剑辉 |
地址: | 239000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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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海关锁 卡条 箱包 保险装置 钥匙锁芯 底座 保险功能 方向移动 开锁 锁壳 锁扣 锁死 拨动 密码锁芯组件 财产安全 方形盒体 底座卡 释放锁 锁销式 扳机 按动 连动 两组 体内 钥匙 贯穿 海关 配合 机关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带有保险功能的箱包海关锁,包括海关锁本体和安装于海关锁本体上的保险装置;所述海关锁本体包括底座和锁壳,所述锁壳和底座构成方形盒体,盒体内安装有两组连动安装的可往复移动的锁销式锁扣、密码锁芯组件、钥匙锁芯组件、可按动锁扣往开锁方向移动的扳机以及可限制及释放锁扣往开锁方向移动的机关;所述保险装置包括卡条、卡条座和拨动块,所述卡条贯穿安装于底座上,所述卡条与卡条座配合,所述拨动块固定于卡条的一端;所述卡条与底座卡接。本发明的结构简单、易于操作,通过在海关锁上设置保险装置,使得箱包在不进出海关使用时,可以锁死钥匙锁芯,当锁死钥匙锁芯后,无法用钥匙打开海关锁,保障箱包内的财产安全。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海关锁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带有保险功能的箱包海关锁。
背景技术
行李箱在托运过程中,进出海关时,海关人员有权打开行李箱进行检查,而普通的锁具一旦经强制打开后,就无法再次使用,故需要一种便于海关查验用的锁具,该类海关锁通常包括锁壳和底座,锁壳上设有可供拉链头伸入的开口,底座上设有锁钩组件、锁芯组件和密码组件,锁钩组件包括滑条,滑条上固设有可锁住伸入锁壳开口中的拉链头的锁钩,锁钩下面设有弹片,锁钩与弹片之间形成锁槽,该锁钩可随着滑条在底座上滑移实现与拉链头的锁定与脱锁配合,密码组件包括密码轮、调码轮、弹性件,密码轮套接于条码轮,弹性件抵接着条码轮使其与密码轮紧密连接,该密码轮套接于调码轮上后固装于定位块上,该定位块通过定位组件与滑条形成联动配合,当通过密码锁解锁时,推动底座上的按钮键可以驱动定位块与滑条同时前进或后退实现开锁,当该锁通过锁芯解锁时,锁芯的转动会使得定位块与滑条之间脱开,使得滑条可以自由滑动从而打开锁具。该锁既可以通过密码开启也可以通过钥匙开启,海关人员在需要查验时可以通过钥匙开启该锁,查验完毕再将锁具锁好,不会造成损失。
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来说,箱包并不常用于出国使用,在国内使用箱包时,采用的箱包海关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渠道采购的海关锁钥匙,能够在不知晓密码的基础上轻松打开箱包上的海关锁,使人们的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保险功能的箱包海关锁,通过在海关锁上设置保险装置,使得箱包在不进出海关使用时,可以锁死钥匙锁芯,当锁死钥匙锁芯后,无法用钥匙打开海关锁,保障箱包内的财产安全。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带有保险功能的箱包海关锁,包括海关锁本体和安装于海关锁本体上的保险装置;
所述海关锁本体包括底座和锁壳,所述锁壳和底座构成方形盒体,盒体内安装有两组连动安装的可往复移动的锁销式锁扣、密码锁芯组件、钥匙锁芯组件、可按动锁扣往开锁方向移动的扳机以及可限制及释放锁扣往开锁方向移动的机关;
所述锁壳的侧部开有两个可容拉链头的拉片插入的缺口,所述锁扣的锁销横插在缺口内,所述锁壳的表面开有用于显示密码数字的窗口,所述锁壳的表面开有锁芯安装孔,所述锁芯安装孔内安装有钥匙锁芯组件的锁芯,所述锁芯一端安装于底座上,另一端贯穿所述锁壳安装于锁芯安装孔内;所述锁芯的周侧外表面开有条形凹槽;
所述保险装置包括卡条、卡条座和拨动块,所述卡条贯穿安装于底座上,所述卡条与卡条座配合,所述拨动块固定于卡条的一端;所述卡条与底座卡接,所述卡条与条形凹槽配合。
进一步地,所述锁销的外侧设成可容拉片插入的斜面。
进一步地,所述密码锁芯组件的密码轮上的数字通过窗口显示。
进一步地,所述条形凹槽平行于锁芯的轴向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拨动块位于底座的外侧。
进一步地,通过拨动所述拨动块,可使卡条移动,当卡条移动至条形凹槽内,在卡条的限位作用下,锁芯不能旋转。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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