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方法、装置、系统和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810805462.9 | 申请日: | 2018-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9180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31 |
发明(设计)人: | 何益升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21/24 | 分类号: | G08B21/24;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华律师事务所 11336 | 代理人: | 高伟;卜璐璐 |
地址: | 100190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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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视力 保护 提示 方法 装置 系统 存储 介质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方法、装置、系统和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获取当前使用电子设备的用户的人脸图像,并对人脸图像进行人脸检测和人脸属性检测以分别得到人脸位置和人脸属性;基于人脸位置计算用户的人脸距离电子设备的距离,并基于人脸属性确定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预定阈值;以及确定距离是否小于预定阈值,如果是,则基于提示模式实施相应的预定操作以提示用户增大与电子设备的距离。根据本发明的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方法、装置、系统和存储介质在用户人脸与电子设备之间的距离过小时提示用户拉大距离,且对于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距离控制阈值和/或不同的提示操作,能为用户的视力保护提供主动且有效的提醒的同时提高用户体验。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人脸识别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方法、装置、系统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在网络化的时代,电子设备已经成为人们的必需品,几乎人手一部手机、一个电脑或平板电脑。然而长时间面对电子设备屏幕,会造成用户视觉上的疲劳甚至视力的下降。近距离观看手机、平板电脑或者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的屏幕,对儿童或正在发育期间的青少年的视力产生较严重的影响。因此,如何在用户使用电子设备时提醒用户保护视力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关于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方案,其在用户人脸与电子设备之间的距离过小时提示用户拉大距离,且对于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距离控制阈值和/或不同的提示操作,能够为用户的视力保护提供主动且有效的提醒的同时提高用户体验。下面简要描述本发明提出的关于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方案,更多细节将在后续结合附图在具体实施方式中加以描述。
根据本发明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获取当前使用电子设备的用户的人脸图像,并对所述人脸图像进行人脸检测和人脸属性检测以分别得到人脸位置和人脸属性;基于所述人脸位置计算所述用户的人脸距离所述电子设备的距离,并基于所述人脸属性确定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预定阈值;以及确定所述距离是否小于所述预定阈值,如果是,则基于提示模式实施相应的预定操作以提示用户增大与所述电子设备的距离。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人脸属性包括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指示所述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属性信息、指示所述用户是否佩戴了眼镜的属性信息、以及指示所述用户佩戴的眼镜是否为防护眼镜的属性信息,并且所述预定阈值是基于所述人脸属性所包括的所述一项或多项而综合确定的。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人脸属性包括指示所述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属性信息,所述基于所述人脸属性确定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预定阈值包括:如果所述属性信息指示所述用户为未成年人,则确定采用第一阈值作为所述预定阈值,反之,则确定采用第二阈值作为所述预定阈值,其中所述第一阈值大于所述第二阈值。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人脸属性检测包括:检测所述用户的两瞳孔之间的距离,并基于所述用户的两瞳孔之间的距离确定所述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人脸属性包括指示所述用户是否佩戴了眼镜的属性信息,所述基于所述人脸属性确定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预定阈值包括:如果所述属性信息指示所述用户未佩戴眼镜,则确定采用第三阈值作为所述预定阈值,反之,则确定采用第四阈值作为所述预定阈值,其中所述第三阈值小于所述第四阈值。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人脸属性还包括指示所述用户佩戴的眼镜是否为防护眼镜的属性信息,所述基于所述人脸属性确定用于视力保护提示的预定阈值包括:如果所述属性信息指示所述用户佩戴的眼镜是防护眼镜,则确定采用第五阈值作为所述预定阈值,反之,则确定采用所述第四阈值作为所述预定阈值,其中所述第五阈值小于所述第四阈值。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提示模式取决于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运行情况或预设的用户输入。
在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运行情况包括所述电子设备的当前屏幕亮度、当前正在运行的应用以及外界光照强度中的至少一项,并且,所述预定操作基于所述当前运行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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