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煤气化方法以及煤气化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10835467.6 | 申请日: | 2018-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2972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2 |
发明(设计)人: | 祖静茹;李克忠;刘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00 | 分类号: | C10J3/00;C10J3/8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李文博 |
地址: | 065001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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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气化 方法 以及 系统 | ||
1.一种煤气化方法,包括:
将煤进行气化反应,生成粗煤气、飞灰和灰渣;
对煤气化反应产生的飞灰进行捕集,并将捕集的飞灰返回气化炉继续进行气化反应;
采用水洗液对经气化炉底部排出的夹带有飞灰的灰渣进行水洗处理;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所述灰渣和所述飞灰的密度不同,对水洗处理后的灰渣和飞灰进行分离;
对分离所获得的飞灰进行干燥处理后,返回气化炉中继续进行气化反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水洗液对经气化炉底部排出的夹带有飞灰的灰渣进行水洗处理之前,所述煤气化方法还包括:
采用激冷水对经气化炉底部排出的夹带有飞灰的灰渣进行激冷处理,以对所述飞灰进行活化。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激冷水的温度小于等于5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
采用所述激冷水作为水洗液对经气化炉底部排出的夹带有飞灰的灰渣进行水洗处理。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激冷水与经气化炉的底部排出的夹带有飞灰的灰渣的体积比为2-4: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
采用旋流分离的方式对水洗处理后的灰渣和飞灰进行分离。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
对分离所获得的飞灰进行干燥处理后,返回气化炉中继续进行气化反应之前,所述煤气化方法还包括:
对干燥处理后的飞灰中的碳官能团进行活化。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
采用氨气和/或蒸汽对干燥处理后的飞灰中的碳官能团进行活化。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
采用水洗液对经气化炉底部排出的夹带有飞灰的灰渣进行水洗处理之前,所述煤气化方法还包括:
在水洗液中添加润湿剂和/或分散助剂,以使得所述飞灰能够均匀分散于所述水洗液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润湿剂包括磺化油、肥皂、硫醇类、酰肼类和硫醇缩醛类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几种。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散助剂包括脂肪酸类、脂肪族酰胺类、酯类、醇类和卤代烃类化合物中一种或几种。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煤气化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润湿剂和分散助剂的添加总量为所述水洗液的质量的0.8-6%,或所述润湿剂添加量为所述水洗液的质量的0.8-6%,或所述分散助剂的添加量为所述水洗液的质量的0.8-6%。
13.一种煤气化系统,包括:
依次循环连通的气化炉、飞灰捕集单元和返料单元;
以及依次连接在所述气化炉底部的排渣管和所述返料单元之间的水洗单元;
其中,所述气化炉用于将煤进行气化反应,生成粗煤气、飞灰和灰渣;所述飞灰捕集单元用于对煤气化反应产生的飞灰进行捕集,所述返料单元用于将飞灰捕集单元捕集的飞灰返回气化炉中继续进行气化反应,所述水洗单元用于对经气化炉底部排出的夹带有飞灰的灰渣进行水洗处理;其特征在于,
所述煤气化系统还包括:分离单元和干燥单元;
所述分离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灰渣和所述飞灰的密度不同,对水洗处理后的灰渣和飞灰进行分离,所述干燥单元用于对分离所获得的飞灰进行干燥处理,所述返料单元还用于将干燥处理后的飞灰返回气化炉中继续进行气化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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