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物联网与手机绑定的物件寄存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810903481.5 | 申请日: | 2018-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1867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1 |
发明(设计)人: | 王翠;赖雨露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G07F17/12 | 分类号: | G07F17/1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贺红星;高玉光 |
地址: | 510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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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寄存箱 架体 手机终端 数据处理模块 气缸 身份验证模块 寄存装置 手机绑定 通信模块 信号连接 电子锁 开合门 物联网 物件 安全使用 电性连接 气缸开关 伸缩轴端 用户信息 转动连接 开口端 寄存 套接 封闭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物联网与手机绑定的物件寄存装置,包括架体、寄存箱、手机终端APP和数据处理模块,所述架体内侧套接有寄存箱,所述架体的内侧固定有两个气缸,所述气缸的伸缩轴端部固定在寄存箱的封闭端的外侧,所述架体的开口端转动连接有开合门,所述架体的底侧靠近开合门底端的位置固定有寄存箱电子锁,所述手机终端APP电性连接有通信模块,所述所述手机终端APP通过通信模块与数据处理模块之间信号连接,所述数据处理模块分别与寄存箱电子锁和气缸的气缸开关之间信号连接。通过在手机终端APP里面设置了身份验证模块,通过身份验证模块对寄存用户的信息进行收集,从而使得寄存箱用户信息能进行收集,便于寄存箱的安全使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物件寄存箱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基于物联网与手机绑定的物件寄存装置。
背景技术
由寄存人叫保管人妥善保管标的物。经常见的是超市自动寄存,超市存包处不允许寄存贵重物品的声明在合同法中实际是要约行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表示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人要做什么不做什么的一种许诺。超市为了方便顾客,方便管理,设立存包处。超市存包处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服务目的,认为不能或不需要保管贵重物品,发出订立保管合同但不保存贵重物品的要约,意思表示真实、具体,也无违反公平自愿原则,符合合同法中要约的规定,顾客在存包前(即订立保管合同前)应该了解要约的内容,因为顾客一经存包,就表示顾客作出承诺,保管合同成立,双方都要受到要约内容的约束。也就是说顾客同意存包处不保存贵重物品的要约内容,即顾客与超市存包处订立的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不包括贵重物品的,所以一旦顾客在存包处存包,存包处就没有再检查包内是否放有贵重物品的义务,存包处可以直接以贵重物品不是保管标的物为由不承担贵重物品的丢失或毁损责任。
现有技术中的超市寄存箱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不足:
1、寄存箱对寄存用户的身份信息了解较少,且寄存过程中寄存箱的开启麻烦,影响用户的用户体验。
2、物件向寄存箱内部寄存时麻烦,且物件向寄存箱内部存放过程中由于物件与寄存箱大小不匹配容易出现寄存件挤压损坏的现象,影响寄存质量。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与手机绑定的物件寄存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物联网与手机绑定的物件寄存装置,包括架体、寄存箱、手机终端APP和数据处理模块,所述架体具体为半封闭的中空结构且在其内侧套接有寄存箱,所述寄存箱包括半封闭框和钢丝网,所述半封闭框具体为半封闭的钢构架,所述钢丝网焊接固定在半封闭框的镂空中间,所述架体的内侧固定有两个气缸,所述气缸的伸缩轴端部固定在寄存箱的封闭端的外侧,所述架体的开口端转动连接有开合门,所述架体的底侧靠近开合门底端的位置固定有寄存箱电子锁,所述开合门通过寄存箱电子锁与架体之间固定连接;
所述手机终端APP包括用户信息录入模块、身份验证模块和寄存信息输入模块,所述手机终端APP电性连接有通信模块,所述所述手机终端APP通过通信模块与数据处理模块之间信号连接,所述数据处理模块分别与寄存箱电子锁和气缸的气缸开关之间信号连接。
优选的,所述数据处理模块还双向连接有用于对寄存用户信息管理的管理员模块。
优选的,所述管理员模块包括信息确认模块和信息备份模块,所述信息确认模块用于对用户身份信息的确认,所述信息备份模块用于对用户数据的集中收集整理和备份。
优选的,所述身份验证模块包括人脸识别模块和指纹识别模块,所述人脸识别模块用于对用户脸部信息的识别确认,所述指纹识别模块用于对用户的指纹信息的确认。
优选的,所述寄存信息输入模块包括定位模块、时间模块和寄存品尺寸模块,所述定位模块、时间模块和寄存品尺寸模块依次串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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