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在停车场内产生剐蹭及外观损坏的理赔管理系统及其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0918172.5 | 申请日: | 2018-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9131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09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瑞盛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8 | 分类号: | G06Q40/08;G06V20/58;G06V20/40 |
代理公司: | 北京睿智保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732 | 代理人: | 周新楣 |
地址: | 411215 湖南省长沙市雨***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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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停车 场内 产生 外观 损坏 理赔 管理 系统 及其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到停车场内车辆产生剐蹭行为的一种理赔系统管理方法,本方法在保证停车场利益的前提下为停车主提供一种快速、简单的场内剐蹭事故的赔付,并且不影响车主次年保费。本系统是由出口取景系统、入口取景系统、场内过道摄像头、服务器集群、保险合作接口、平台保险审子系统、停车场管理子系统等核心子系统组成。当车主进入停车场时通过入口取景系统拍下汽车全景照片,然后驶入场内,期间如果发生剐蹭,车主就地通过平台按照取证要求进行现场取证、请求理赔,系统接受理赔请求后,审核员对其进行审核,则系统平台自动根据停车场的保费额给与车主赔付款项;从而达到车主在场内停放时“剐蹭有赔、赔付简单、停车放心、不影响保费”的目的。
解释说明:
年费投保模式是指停车场按照一年缴纳总费用的模式进行投保,与每笔停车收费没有关系;
业务流量投保模式是指停车场在投保时不缴纳投保费用,投保费用是从每笔停车费中按照一定比率收取(有费用最低额度限制);
场内是指停车场里面;
场外是指停车场外面;
投保主体是指停车场或者车位管理场所;
停车场系统管理云服务平台指的是整个停车场集成管理服务平台,通过物联网的模式构建整体的运营服务平台,其包括平台为停车场提供的保险业务管理等。简称:YYBC-NMOIPL;
过道摄像头是一个具有车牌识别、视频录制本地存储功能的摄像头,通过网线/wifi连接到系统平台;
以下提及的保险没有特别说明、其默认为本专利的停车场内剐蹭保险;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到停车场领域在停车场内发生剐蹭事故时的一种理赔管理系统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化、机动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迅速,同时也随着国家鼓励私人购车政策的出台,个人购车比例在逐年快速增长,特别是轿车、客车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由此带来了交通事故率和停车事故率的急速攀升。在过去由于车辆比较少,不存在停车难的问题,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在停车场内的停车流量急剧增加、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位难求的局面,由此发展给停车场内停车带来许多刮蹭的问题(事实证明目前这类事件还在不断的攀升)。按国家法律规定在收取费用的停车场是应该对剐蹭行为进行负责,而目前由于技术上和管理上的缺陷,导致大部分停车场无法找到剐蹭者,从而无法确定赔付方,而要停车场赔付的话、其也觉得冤枉;所以事故发生多了、就造成各方矛盾,甚至在很多停车场内明确的说明了对剐蹭行为不予以负责、由车主自己负责等;这样一来造成了车主在停车场内的停车都会有着极大的担心,一旦发生剐蹭就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是划不来的(把申请的流程复杂性忽略的话,其由于赔付的额度不高、又影响下年度的保费);在这样的一个现实背景情况下,我公司在保证停车场利益前提下通过自身的系统平台技术手段和平台对剐蹭行为的赔付机制来弥补这个社会现象,从而使车主能够放心的停车,帮助停车场完善其管理机制,解决其场内停车剐蹭问题;
发明目的
1、通过本发明解决停车场内对于剐蹭行为的合理管理,对车主进行应有的理赔,从而完善停车场的管理和增加停车场的用户体验、减少车主停车的风险;
2、通过本发明实现车辆剐蹭行为的定位和现场全自动化取证,不至于骗保行为发生,也就是说剐蹭必须是在本停车场内发生的;
3、通过本发明实现肇事者的跟踪,从而找到碰撞者,实现其个人平台信誉等级的管控;
4、实现车主的线上快速、简洁的理赔,节省车主宝贵时间,无需停车场人员参与;
发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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