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用于出院患者的语音随访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927787.4 | 申请日: | 2018-08-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923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1 |
发明(设计)人: | 丁腊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
主分类号: | G16H80/00 | 分类号: | G16H80/00;G10L15/22;G16H10/60;G16H50/3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20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语音 随访系统 患者身体状况 患者隐私 通讯装置 信息交互 医护 清晰 保证 | ||
1.适用于出院患者的语音随访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语音随访系统包括依次连接的患者住院电子病历模块、出院患者信息导出模块、出院患者信息匹配模块、随访日期判断模块、随访模块、随访人员语音联络模块、语音模块、随访数据存储模块、管理报表生成模块,以及通过所述随访人员语音联络模块与所述随访模块交互信息的医护人员模块、与所述语音模块交互信息的出院患者模块,所述医护人员模块与所述出院患者模块通过语音模块交互信息;
所述患者住院电子病历模块、出院患者信息导出模块、出院患者信息匹配模块、随访日期判断模块、随访模块、随访人员语音联络模块、语音模块、随访数据存储模块集成于该语音随访系统中;
所述医护人员模块位于医护人员的办公区域内;
所述出院患者模块由出院患者保存;
所述随访模块包括随访所需项目确定单元、随访所需人员确定单元、以及随访表单生成单元;
所述语音模块包括随访项目播报单元、患者语音识别单元、患者语音确认单元、患者语音存储单元、随访项目检验单元、随访项目健康提示单元、随访表单校核单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出院患者的语音随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访所需项目确定单元中,至少包括血压随访单元、心率随访单元、血糖随访单元、体温随访单元以及身高体重随访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出院患者的语音随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访所需人员确定单元中,针对每个随访所需项目确定第一随访所需人员、第二随访所需人员、以及第三随访所需人员共3个随访所需人员,当且仅当3个随访所需人员中至少有2个同时保持在线时,随访表单生成单元才生成随访表单,其中保持在线的第一随访所需人员与出院患者进行语音随访的同时,与第一随访所需人员同时保持在线的第二随访所需人员对第一随访所需人员进行的语音随访进行随访监督,第三随访所需人员在语音随访结束后进行随访筛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出院患者的语音随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随访人员语音联络模块中采用语音拨号的方式联络所确定的每个随访所需人员,且在所述随访人员语音联络模块中设置有语音联络计数单元和语音联络计时单元,语音联络计数单元初始值为0,语音联络计时单元设置有预设时间,当采用语音拨号的方式联络所确定的每个随访所需人员时,在所述语音联络计时单元中的预设时间范围内所述医护人员模块没有应答时,认定为语音联络失败,并同时在语音联络计数单元中+1,当所述语音联络计数单元中的数值达到3时,联络下一随访所需人员。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出院患者的语音随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患者语音识别单元包括语音时长判断装置、语音预录次数判断装置、以及语音预录间隔判断装置,所述语音时长判断装置中预设有语音时长阈值,所述语音预录次数判断装置中预设有语音预录次数阈值,所述语音预录间隔判断装置中预设有语音预录间隔时间阈值,当且仅当输入的语音同时满足语音时长阈值、语音预录次数阈值以及语音预录间隔时间阈值中的预设范围后,系统才认定为患者本次输入的语音通过患者语音识别单元的识别;
所述患者语音识别单元还包括优先判断确定装置,所述优先判断确定装置用于确定语音时长判断装置、语音预录次数判断单元、以及语音预录间隔判断单元的判断的先后顺序以及预设数量,且所述预设数量是在所述语音识别模块确定的判断的先后顺序的基础上实现累加。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出院患者的语音随访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患者语音确认单元中包括有语音清晰度确认装置、语音完整度确认装置、以及语音转换装置,当且仅当患者本次输入的语音同时通过语音清晰度确认装置和语音完整度确认装置的确认后,认定为患者本次输入的语音通过所述患者语音确认单元的确认。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适用于出院患者的语音随访系统,其特征在于:当且仅当患者本次输入的语音同时通过语音清晰度确认装置和语音完整度确认装置的确认后,经语音转换装置转换为数据文件并被存储于所述患者语音存储单元中。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未经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927787.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