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桥梁区块链系统实现资源转移的方法、介质及计算机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810960284.7 | 申请日: | 2018-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098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1 |
发明(设计)人: | 吴胜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10 | 分类号: | G06Q20/10;G06Q20/38;H04L29/08 |
代理公司: | 厦门创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232 | 代理人: | 尤怀成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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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链系统 区块 资源转移 计算机设备 桥梁 节点地址 转入 外币 接收用户 判断结果 请求控制 储备金 转出 锁定 权限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桥梁区块链系统实现资源转移的方法、介质及计算机设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接收用户的资源转移请求;当资源转移请求为从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向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转移资源时,获取桥梁区块链系统的地址,并判断桥梁区块链系统是否具备资源转移操作的权限;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控制待转出资源的节点地址向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的主币储备金地址转入相应数量的主币并锁定,以及根据资源转移请求控制外币合约地址向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中待转入资源的节点地址转入相应数量的外币;从而实现对不同主体区块链系统之间的资源进行转移,增强主体区块链系统中资源的通用性的同时方便主体区块链系统中用户对于资源的利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桥梁区块链系统实现资源转移的方法、介质及计算机设备。
背景技术
区块链,是一种以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维护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因其去中心化、去信任式以及数据难以篡改的特点而受到广泛地应用。
在现有的区块链系统中,通过智能合约已经可以满足同一区块链系统中不同侧链之间的资源转移;例如,同一区块链系统中的鞋业区块侧链的代币与旅游区块侧链的代币可以通过交易所智能合约进行交换流动,从而用户可以通过进行代币的交换进行不同侧链中相应服务的购买;然而,在不同的区块链系统之间的主币交换仍然无法实现,极大地限制了区块链系统中主币的通用性。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基于桥梁区块链系统实现资源转移的方法,能够实现对不同主体区块链系统之间的资源进行转移,增强主体区块链系统中资源的通用性的同时方便主体区块链系统中用户对于资源的利用。
本发明的第二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本发明的第三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计算机设备。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第一方面实施例提出了一种基于桥梁区块链系统实现资源转移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通过所述桥梁区块链系统中的任意一个节点接收用户的资源转移请求;当所述资源转移请求为从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向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转移资源时,获取所述桥梁区块链系统的地址,并通过查询所述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中的桥梁地址集表以判断所述桥梁区块链系统是否具备对所述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执行资源转移操作的权限;如果判断所述桥梁区块链系统具备对所述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执行资源转移操作的权限,则根据所述资源转移请求控制所述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中待转出资源的节点地址向所述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的主币储备金地址转入相应数量的主币并锁定,以及根据所述资源转移请求控制所述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中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在所述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上的外币合约地址向所述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中待转入资源的节点地址转入相应数量的外币。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出的基于桥梁区块链系统实现资源转移的方法,首先,通过桥梁区块链系统中的任意一个节点接收用户的资源转移请求;然后,当资源转移请求为从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向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转移资源时,获取桥梁区块链系统的地址,并通过分别查询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和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中的桥梁地址集表以判断桥梁区块链系统是否具备对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和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执行资源转移操作的权限;接着,如果判断桥梁区块链系统具备对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和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执行资源转移操作的权限,则根据资源转移请求控制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中待转出资源的节点地址向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的主币储备金地址转入相应数量的主币并锁定,以及根据资源转移请求控制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中第一主体区块链系统在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上的外币合约地址向第二主体区块链系统中待转入资源的节点地址转入相应数量的外币;从而实现对不同主体区块链系统之间的资源进行转移,增强主体区块链系统中资源的通用性的同时方便主体区块链系统中用户对于资源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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