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听力设备的耳机和听力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10985494.1 | 申请日: | 2018-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2912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22 |
发明(设计)人: | E·A·林德伯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北欧听力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H04R2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顾小曼 |
地址: | 丹麦,***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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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听力 设备 耳机 | ||
1.一种用于听力设备的耳机,所述耳机包括:
耳机壳体,包括耳道部分和中间部分,其中,所述耳道部分沿所述耳机的耳道轴线延伸,其中所述耳机的耳道平面垂直于所述耳道轴线,所述耳道部分具有第一端,所述中间部分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并沿中间轴延伸;和
电缆,其第一端连接到所述中间部分,所述电缆沿电缆离开轴线离开所述中间部分,所述电缆离开轴线相对于所述耳道平面形成第一离开角,其中,所述第一离开角在5到45度的范围内,所述电缆离开轴线相对于与所述中间轴线垂直的中间平面形成第二离开角,其中,所述第二离开角在35到50度的范围内,
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轴线相对于所述耳道轴线形成第一中间角,其中,所述第一中间角在75度到85度的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耳机,其中,所述中间轴线在所述耳道平面上的投影与所述电缆离开轴线在所述耳道平面上的投影之间的角在30到60度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其中,所述第一中间角大约为80度。
4.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其中,所述耳道平面上的投影离开轴线和耳道轴线之间的距离在2mm到15mm的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耳机,还包括布置在所述耳机壳体中的麦克风,其中,所述耳机壳体具有距所述耳道轴线小于3mm的距离处的第一麦克风开口。
6.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耳机,还包括保护元件,所述保护元件包括泡沫聚合物并围绕所述耳道部分以在耳道壁和所述耳道部分之间形成密封。
7.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其中,所述中间部分的长度在3mm到30mm的范围内。
8.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其中,所述中间部分的高度在3mm到20mm的范围内。
9.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其中,所述耳机壳体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形成所述耳道部分和所述中间部分的一部分,所述第二部分形成所述中间部分的另一部分,所述第一部分和所述第二部分沿接缝线组装,所述接缝线至少部分地在具有接缝平面法线的接缝平面中延伸,其中,所述中间轴线与所述接缝平面法线之间的角在75到105度的范围内。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其中,所述电缆在距所述中间部分的第一端小于8mm的电缆离开距离内离开所述中间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其中,所述第一离开角在10度到30度的范围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耳机,其中,所述第一离开角在18度到25度的范围内。
13.一种听力设备,包括处理部和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耳机,其中,所述电缆包括位于所述电缆第二端处的连接器,用于将所述处理部连接到所述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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