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伞柄及包括伞柄的伞在审
申请号: | 201810992596.6 | 申请日: | 2018-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70606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0 |
发明(设计)人: | 周继平;陈玮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继平;陈玮 |
主分类号: | A45B3/00 | 分类号: | A45B3/00;A45B3/04;A45B9/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建新 |
地址: | 中国香港新界将军澳*** | 国省代码: | 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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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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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涉及伞柄及包括伞柄的伞。所述伞柄包括:适于用手握持的主体部;第一连接部,其适于固定至伞杆;以及第二连接部,其适于以可拆卸方式接合工具头,其中,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一体地形成在所述主体部处或者相对于所述主体部固定。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伞的配件;具体而言,本发明涉及伞柄。
进一步地,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包括这种伞柄的伞。
背景技术
伞通常包括伞柄、伞杆、伞骨、伞巢及伞面等配件,用来提供阴凉(阳伞)、遮蔽风雨(雨伞)、作为装饰(工艺伞)、提供阻力(降落伞)等。
在这些配件中,伞柄属于伞杆上的握持部;伞杆是整个伞的主心骨,支撑着整个伞;伞骨支撑整个伞面,通常能够折叠和撑开,便于携带;伞巢为伞骨实现折叠、撑开;伞面为功能部,用于提供例如但不限于遮阳、遮雨等。
就伞柄而言,现有的伞通常采用与伞杆一体的伞柄,一般位于伞杆上与伞面相反的末端。这种伞柄在损坏后无法更换,维修不便;往往导致用户废弃整把伞而造成浪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一方面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改进的伞柄。
本发明的另一方面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包括前述伞柄的伞。
为了实现前述目的,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伞柄,其中,所述伞柄包括:
适于用手握持的主体部;
第一连接部,其适于固定至伞杆;以及
第二连接部,其适于以可拆卸方式接合工具头,其中,
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一体地形成在所述主体部处或者相对于所述主体部固定。
可选地,在如前所述的伞柄中,所述伞柄包括照明装置。
可选地,在如前所述的伞柄中,所述伞柄内设置有电驱动机构,所述电驱动机构的输出轴适于接合和驱动所述伞杆内的驱动杆。
可选地,在如前所述的伞柄中,所述第二连接部形成于所述输出轴的末端面处,适于与所述驱动杆的末端头形状配合。
可选地,在如前所述的伞柄中,所述电驱动机构包括电池和电机,或者所述电驱动机械包括电池、电机以及变速装置。
可选地,在如前所述的伞柄中,所述电驱动机构沿着所述伞柄的延伸形状布置。
可选地,在如前所述的伞柄中,所述第一连接部包括螺纹。
可选地,在如前所述的伞柄中,所述第二连接部为凸连接部。
可选地,在如前所述的伞柄中,所述第二连接部为凹连接部。
为了实现前述目的,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伞,其中,所述伞包括伞杆,并且在所述伞杆处固定有如前述第一方面中任一项所述的伞柄。
附图说明
参照附图,本发明的公开内容将更加显然。应当了解,这些附图仅仅用于说明的目的,而并非意在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构成限制。图中:
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的伞柄的侧面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施方式的伞柄的示意图;以及
图3是根据本发明的再一实施方式的伞柄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参照附图详细地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在各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相应的技术特征。各附图仅作为示意图,并非一定按实际比例绘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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