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去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制剂及其应用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去除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001653.6 | 申请日: | 2018-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712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29 |
发明(设计)人: | 冯婕;王岽;王亭;胡艳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B09C1/08 | 分类号: | B09C1/08;B01D5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崇;李婉婉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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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去除 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 制剂 及其 应用 方法 | ||
1.一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去除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配制去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制剂;
(2)向待处理处投加所述制剂以使待处理处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低于16mg/L;
其中,所述制剂包括β-环糊精;
所述制剂还包括表面活性剂和醇,所述醇选自C2-C3的一元醇,所述β-环糊精、表面活性剂和醇的重量比为100:(3-6):(1-5);
所述制剂还包括水,所述β-环糊精的浓度为20-80g/L;
所述投加在室温下进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β-环糊精的浓度为40-60g/L。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表面活性剂选自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两性表面活性剂和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表面活性剂为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和/或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表面活性剂选自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十二烷基硫酸钠和聚氧乙烯-8-辛基苯基醚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醇选自乙醇、异丙醇和正丙醇中的至少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2)中投加的方式为间歇式,所述制剂以干基计的投加量为0.5-15g/m2每次;相邻两次投加的时间间隔为2-10min。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以干基计的投加量为6-11g/m2每次;相邻两次投加的时间间隔为2-5min。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待处理处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高于300mg/L时,制剂的投加量使得β-环糊精的投加量总大于60g/m2;
或者,所述待处理处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为100-300mg/L时,制剂的投加量使得β-环糊精的投加总量为35-60g/m2;
或者,所述待处理处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低于100mg/L时,制剂的投加量使得β-环糊精的投加总量为20-35g/m2。
10.一种具有去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功能的制剂,该制剂包括重量比为100:(3-6):(1-5)的β-环糊精、表面活性剂和醇,所述醇为C2-C3的一元醇。
11.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或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制剂在去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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