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制动内燃机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019496.1 | 申请日: | 2018-09-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1122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27 |
发明(设计)人: | 托马斯·玛丽斯澈威思科;多米尼克·雷纳 | 申请(专利权)人: | 曼卡车和巴士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D13/04 | 分类号: | F02D1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63 | 代理人: | 许伟群;王建国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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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制动 内燃机 方法 | ||
1.一种用于制动内燃机(10)的方法,包括:
在所述内燃机(10)的压缩冲程期间部分地打开所述内燃机(10)的至少一个气缸(12)的至少一个排气门(16);
在所述内燃机(10)的紧接于所述压缩冲程之后的膨胀冲程期间,以及在所述内燃机(10)的紧接于所述膨胀冲程之后的排气冲程期间,至少一个所述排气门(16)保持部分地打开;以及
在所述排气冲程结束时,或者在所述内燃机(10)的紧接于所述排气冲程之后的进气冲程期间,把部分地打开的至少一个所述排气门(16)关闭,
其中,至少一个所述排气门(16)在部分地打开时打开到下述程度:在所述内燃机(10)的转速低于所述内燃机(10)的极限转速时,在所述排气冲程期间在相应的气缸(12)内基本上不出现压缩,
其中,至少一个所述排气门(16)在部分地打开时打开到下述程度:在所述内燃机(10)的转速高于所述极限转速时,在所述排气冲程期间在相应的气缸(12)内出现压缩,
其中,所述极限转速处于介于1000转/min到1700转/min之间的范围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排气冲程中,随着所述内燃机(10)的在极限转速以上的转速的增高,在相应的气缸(12)内的压缩增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极限转速处于介于1200转/min到1500转/min之间的范围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至少一个所述排气门(16)在部分地打开时,打开范围介于至少一个所述排气门(16)的最大气门行程的5%到30%之间;和/或,
至少一个所述排气门(16)在部分地打开时,打开范围介于0.5mm到3mm之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最大气门行程的范围介于10mm与16mm之间。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
至少一个所述排气门(16)在所述压缩冲程期间的部分打开在上止点之前的100°KW到60°KW之间的范围内开始。
7.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
至少一个所述排气门(16)在所述排气冲程结束时的关闭、或者在所述进气冲程期间的关闭在上止点到上止点之后30°KW之间的范围内开始。
8.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
在所述排气门(16)于所述膨胀冲程和所述排气冲程期间保持打开的情况下,至少一个所述排气门(16)保持恒定的气门行程。
9.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
为每个气缸(12)设置两个排气门(16),两个排气门(16)中只有一个排气门在所述压缩冲程期间部分地打开、在所述膨胀冲程和所述排气冲程期间在部分地打开的情况下保持打开、并在所述排气冲程结束时或者在所述进气冲程期间关闭。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
两个排气门(16)中的另一个排气门在所述压缩冲程、所述膨胀冲程、所述排气冲程和所述进气冲程期间关闭。
11.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在进气冲程期间打开所述至少一个气缸(12)的至少一个进气门(14);和
在所述压缩冲程、所述膨胀冲程和所述排气冲程期间保持关闭至少一个所述进气门(14)。
12.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内燃机(10)是四冲程内燃机。
13.一种用于内燃机(10)的可变气门传动机构(22),其中,该可变气门传动机构(22)被构造用于实施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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