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目视光学系统的成像质量测试方法及其测试图案单元在审
申请号: | 201811037511.5 | 申请日: | 2018-09-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7913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3 |
发明(设计)人: | 王川川;孙杰;陈远;胡增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舜宇光学(浙江)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M11/02 | 分类号: | G01M11/02 |
代理公司: | 宁波理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4 | 代理人: | 罗京;孟湘明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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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目视 光学系统 成像 质量 测试 方法 及其 图案 单元 | ||
1.一测试图案单元,所述测试图案单元用于目视光学系统的成像质量测试,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纹理区域,所述至少一纹理区域用于测量该目视光学系统的第一成像质量参数;以及
至少一非纹理区域,所述至少一非纹理区域用于测量该目视光学系统的第二成像质量参数,以通过所述测试图案单元同步地对该目视光学系统的该第一成像质量参数和该第二成像质量参数进行测量。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还包括:
一背景区域,其中,所述至少一纹理区域和所述至少一非纹理区域集成于所述测试图案单元的所述背景区域,以通过所述测试图案单元同步地对该目视光学系统的该第一成像质量参数和该第二成像质量参数进行测量。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所述纹理区域为纯色区域,以及,所述非纹理区域包括前景图案和纯色背景图案,所述前景图案和所述纯色背景图案之间具有对比度。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所述至少一非纹理区域与所述至少一纹理区域相间隔地设置。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部分所述至少一非纹理区域位于所述测试图案单元的所述背景区域的中心区域,以及,部分所述至少一非纹理区域位于所述测试图案单元的所述背景区域的周边区域,其中,在该目视光学系统的成像质量的测试过程中,所述测试图案单元的所述背景区域的所述中心区域对应于该目视光学系统所设定的光轴。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部分所述至少一纹理区域位于所述测试图案单元的所述背景区域的中心区域,以及,部分所述至少一纹理区域位于所述测试图案单元的所述背景区域的周边区域,其中,在该目视光学系统的成像质量的测试过程中,所述背景区域的所述中心区域对应于该目视光学系统所设定的光轴。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所述至少一非纹理区域关于所述背景区域的所述中心区域对称地设置。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所述至少一纹理区域关于所述背景区域的所述中心区域对称地设置。
9.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该第一成像质量参数为选自由调制传递函数曲线、分辨率和对比度所组成的群组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该第二成像质量参数为选自由视场角、畸变、场曲、亮度、色度、亮度均匀性和色度均匀性所组成的群组中的任意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所述纹理区域和所述非纹理区域为矩形区域。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所述纹理区域的所述纯色背景图案的颜色与所述非纹理区域的颜色相一致。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所述测试图案单元的所述背景区域为纯色区域,并且,所述背景区域的颜色与所述非纹理区域的颜色相一致。
14.如权利要求1-13任一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所述测试图案单元被实施为一测试标板,其中,所述背景区域、所述至少一纹理区域和所述至少一非纹理区域集成地形成于所述测试标板的同一侧面。
15.如权利要求1-13任一所述的测试图案单元,其中,所述测试图案单元为由所述目视光学系统所提供的测试图案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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