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灯控制方法及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811058204.5 | 申请日: | 2018-09-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3105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4 |
发明(设计)人: | 杜小磊;于海波;王浩;邢洪滨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46 | 分类号: | B60Q1/46;B60Q1/34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毕翔宇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灯 控制 方法 汽车 | ||
1.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雨量传感器、阳光传感器、组合开关、左转向灯、右转向灯、安全气囊控制器、碰撞传感器及车身控制模块,所述阳光传感器与所述雨量传感器电连接,所述安全气囊控制器与所述碰撞传感器电连接,所述雨量传感器、所述组合开关、所述左转向灯、所述右转向灯及所述安全气囊控制器均与所述车身控制模块电连接;
所述阳光传感器用于采集光线强度信息,并根据所述光线强度信息向所述雨量传感器输出对应的光线强度等级;
所述雨量传感器用于在所述组合开关处于自动工作模式时,采集雨量信息并确定所述雨量信息对应的雨量等级,根据所述雨量等级和所述光线强度等级确定当前环境的能见度等级,并在所述能见度等级未超过预设等级时,向所述车身控制模块发送第一双闪灯开启指令;
所述安全气囊控制器用于根据所述碰撞传感器发送的检测信号判定所述汽车是否发生碰撞,并在确定所述汽车发生碰撞时,向所述车身控制模块发送第二双闪灯开启指令;
所述车身控制模块用于在所述汽车的车速小于或等于预设值时,执行所述第二双闪灯开启指令以控制所述左转向灯和所述右转向灯同时开启,在所述汽车的车速大于所述预设值且接收到转向灯开启指令时,则执行所述转向灯开启指令以控制所述左转向灯或所述右转向灯开启,在所述汽车的车速大于所述预设值且未接收到所述转向灯开启指令时,则执行所述第一双闪灯开启指令以控制所述左转向灯和所述右转向灯同时开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控制模块还用于在未接收到所述第一双闪灯开启指令和所述第二双闪灯开启指令且接收到所述转向灯开启指令时,则执行所述转向灯开启指令以控制所述左转向灯或所述右转向灯开启;在未接收到所述第二双闪灯开启指令且未接收到所述转向灯开启指令且接收到所述第一双闪灯开启指令时,则执行所述第一双闪灯开启指令以控制所述左转向灯和所述右转向灯同时开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控制模块还用于在执行所述转向灯开启指令的过程中接收到转向灯关闭指令时,则控制所述左转向灯或所述右转向灯关闭。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还包括摄像头、车道辅助控制模块、电子稳定控制装置及转角传感器,所述摄像头及所述电子稳定控制装置均与所述车道辅助控制模块电连接,所述电子稳定控制装置与所述转角传感器电连接;
所述摄像头用于采集所述汽车所在的车道信息,并将所述车道信息发送至所述车道辅助控制模块;
所述电子稳定控制装置用于通过所述转角传感器获取所述汽车的转向盘的角度信息,并将所述角度信息发送至所述车道辅助控制模块;
所述车道辅助控制模块用于依据所述车道信息及所述角度信息向所述车身控制模块发送所述转向灯开启指令或所述转向灯关闭指令。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控制模块用于在所述汽车的车速大于所述预设值且接收到所述转向灯开启指令时,判断所述汽车是否为前进状态,当所述汽车为前进状态时,则依据所述转向灯开启指令控制所述左转向灯或所述右转向灯开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雨量传感器中预先存储有能见度分级表,所述能见度分级表包括雨量等级、光线强度等级与能见度等级的对应关系,所述雨量传感器用于根据所述雨量等级和所述光线强度等级在所述能见度分级表中确定对应的能见度等级。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雨量传感器还用于在所述能见度等级提高至超过所述预设等级时,向所述车身控制模块发送双闪灯关闭指令;
所述车身控制模块还用于在执行所述第一双闪灯开启指令时,依据所述双闪灯关闭指令控制所述左转向灯和所述右转向灯同时关闭。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还包括组合仪表,所述组合仪表与所述车身控制模块电连接;
所述车身控制模块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第一双闪灯开启指令时,依据所述第一双闪灯开启指令向所述组合仪表发送提示信息,以提示驾驶员降低车速。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058204.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汽车刹车提示闪烁灯
- 下一篇:无人驾驶汽车行车行为选择报警提示系统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