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新型的无人机监管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067299.7 | 申请日: | 2018-09-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622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21 |
发明(设计)人: | 张行晔;祝列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软科互动(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5D1/10 | 分类号: | G05D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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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传输模块 监管系统 手操控 解析 终端 中间服务器 传输模块 个人序列 管理成本 监管管理 升级数据 无线连接 硬件设备 侵入式 主程序 厂商 广播 发放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新型的无人机监管系统,包括无人机飞手操控模块、无人机模块和SSID解析终端,所述无人机飞手操控模块通过数据传输模块无线连接无人机模块,所述无人机模块通过数据传输模块连接SSID解析终端。本发明采用无侵入式,不影响无人机主程序,仅需要升级数据传输模块获得DMC,广播无人机SSID即可;本发明管理成本低,无需中间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无需在无人机端安装额外硬件,大大降低无人机监管管理成本;本发明规范行业,通过政府发放厂商和个人序列号,进一步规范无人机行业。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无人机实时自动监视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的无人机监管系统。
背景技术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机上无驾驶舱,但安装有自动驾驶仪、程序控制装置等设备。地面、舰艇上或母机遥控站人员通过雷达等设备,对其进行跟踪、定位、遥控、遥测和数字传输。可在无线电遥控下像普通飞机一样起飞或用助推火箭发射升空,也可由母机带到空中投放飞行。回收时,可用与普通飞机着陆过程一样的方式自动着陆,也可通过遥控用降落伞或拦网回收。可反复使用多次。广泛用于空中侦察、监视、通信、反潜、电子干扰等。
随着无人机行业迅猛发展,伴随而来的也是各种无人机安全事故频发,看似无公害的无人机,却一次次刷新着事故记录:它们从个人到社会,从砸伤路人到干扰机场。然后无人机又因为技术门槛低、价格相对低廉等特点,导致无人机准入门槛低,监控困难,管理更是无从谈起。为解决这些问题,无人机监管协议应运而生,为无人机量身定制,解决无人机监控难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新型的无人机监管系统,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的无人机监管系统,包括无人机飞手操控模块、无人机模块和SSID解析终端,所述无人机飞手操控模块通过数据传输模块无线连接无人机模块,所述无人机模块通过数据传输模块连接SSID解析终端;
包括以下步骤:
S1.由政府统一发放无人机厂商编码,并为无人机飞手发放个人编码;
S2.无人机厂商通过给数据传输模块升级获得每个无人机的DMC;
S3.无人机飞手通过无人机控制器使用传统的无线连接协议操控无人机;
S4.无人机通过DMC,数据传输模块在多播模式下工作,除了与无人机飞手操控模块的连接外,无人机还自动广播经过编码的SSID;
S5.SSID解析终端在不与数据传输模块建立连接的情况下接收并解析SSID,实时显示无人机位置信息,达到无人机主动监控的目的。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数据传输模块为4G模块。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厂商编码包括无人机产品序列号。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无人机飞手个人编码包括执照编码。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SSID解析终端能够接收无人机模块发射的SSID,并分析无人机所处的位置。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无人机飞手操控模块与无人机模块之间的信号传输频率为2.4G或5G。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采用无侵入式,不影响无人机主程序,仅需要升级数据传输模块获得DMC,广播无人机SSID即可;
2、本发明管理成本低,无需中间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无需在无人机端安装额外硬件,大大降低无人机监管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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