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光催化及可逆吸附的空气净化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094841.8 | 申请日: | 2018-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264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4 |
发明(设计)人: | 杨政谕 | 申请(专利权)人: |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86 | 分类号: | B01D53/86 |
代理公司: | 苏州翔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51 | 代理人: | 陆金星;姚惠菱 |
地址: | 215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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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污染物 可逆 吸附 空气净化 吸附组件 光催化 空气净化装置 光催化组件 光触媒 沸点 脱附 催化 净化 保证 | ||
1.一种基于光催化和可逆吸附的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吸入空气净化装置中的前道空气和后道空气中的污染物为同种污染物或不同种污染物;所述空气净化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提供一空气净化装置,其具有送风通道、可再生吸附剂以及光催化剂,所述送风通道划分为沿空气输送方向依次设置的若干个层空间;
所述可再生吸附剂和所述光催化剂分别设于不同的所述层空间中,且所述可再生吸附剂置于所述光催化剂的气流输入侧;或者,所述可再生吸附剂和所述光催化剂设于同一所述层空间中;
(2)前道空气被吸入所述送风通道中,前道空气中的全部污染物吸附至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上;
或者,前道空气中的部分污染物吸附至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上,另一部分污染物在光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分解并排出所述送风通道之外;
(3)后道空气中的全部污染物吸附至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上;
或者,后道空气中的全部污染物吸附至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上并置换前道空气中的污染物,脱附的前道空气中的污染物在光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分解并排出所述送风通道之外;
或者,后道空气中的部分污染物吸附至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上,后道空气中的其余污染物在光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分解并排出所述送风通道之外;
或者,后道空气中的部分污染物吸附至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上并置换前道空气中的污染物,后道空气中的其余污染物和脱附的前道空气中的污染物在光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分解并排出所述送风通道之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吸入空气净化装置中的前道空气和后道空气中的污染物为同种污染物时,前道空气中污染物浓度高于后道空气中污染物浓度;
当吸入空气净化装置中的前道空气和后道空气中的污染物为不同种污染物时,前道空气中污染物沸点低于后道空气中污染物沸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的空气净化装置中的可再生吸附剂和所述光催化剂设于同一所述层空间中时,其还包括对流经送风通道的空气产生吸附作用的第二可逆吸附组件,所述第二可逆吸附组件包括第二可再生吸附剂,所述第二可再生吸附剂和所述可再生吸附剂分别设于不同所述层空间中,且所述第二可再生吸附剂置于所述可再生吸附剂的气流输入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再生吸附剂和所述光催化剂设于同一所述层空间中时,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为固体吸附剂,所述光催化剂涂覆于部分所述固体吸附剂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部分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与所述光催化剂置于同一所述层空间中,部分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与所述光催化剂置于不同所述层空间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为可置换脱附吸附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再生吸附剂采用活性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再生吸附剂为固体,其收纳于过滤结构中,所述过滤结构包括外框、过滤网A以及过滤网B,所述过滤网A和所述过滤网B均撑紧于所述外框内侧,所述可再生吸附剂置于所述过滤网A和所述过滤网B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采用二氧化钛。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剂的激发光源为紫外灯、可见光灯或LED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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