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地震数据处理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11095058.3 | 申请日: | 2018-09-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7117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9 |
发明(设计)人: | 史文英;李熙盛;梁卫;支玲;方中于;但志伟;夏晓燕;崔连云;严浩雁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V1/32 | 分类号: | G01V1/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郑旭丽;李丹 |
地址: | 10001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地震 数据处理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地震数据处理方法和装置,所述地震数据处理方法包括:当地震互均衡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和第二地震数据体的采集方位角不同时,对地震互均衡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进行双方位采集脚印衰减处理,对地震互均衡处理后的第二地震数据体进行双方位采集脚印衰减处理;对双方位采集脚印衰减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和第二地震数据体进行叠前双方位振幅随偏移距的变化AVO互均衡处理。本发明实施例减小了甚至消除了受采集方位角的影响而存在的地震差异,从而将非重复性双方位采集地震数据应用于油藏动态监测中。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但不限于地震处理技术,尤指一种地震数据处理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时移地震是油藏动态监测的有效手段,在80年代初期强调不同时期采集地震数据的检波器的几何位置要绝对重复,进入90年代人们开始将重复的三维数据当作时移数据去处理(2003黄旭日)。受采集成本及油田采集现状的限制,国内外学者(如2007凌云、2012郭念民、2014尹成、2016王彦军等)对非重复时移地震油藏监测做了大量研究工作,论证了该技术应用的可行性,并提出了以面元重置、振幅均衡、时间校正、相位校正和频率滤波、叠后匹配滤波等互均衡处理方法消除地震的不一致性问题。但以上的非重复时移地震研究仅是针对两期地震资料存在采集观测系统的道间距、接收线距、炮检距的差异(如早期的常规三维地震与高密度三维地震),通常在观测一致性处理后要求地震方位角要基本保持一致或仅有小角度的偏差(如2012郭念民、2014陈新荣)。由于地层存在弱各向异性的影响,当地层介质为具有水平对称轴的横向各向同性(HTI,Horizontal Transverse Isotropy)介质时,地震旅行时、振幅和振幅随偏移距的变化(AVO,Amplitude Variation with Offset)梯度属性在0°和90°观测存在最大差异(2009吴萍)。采集方位角不同的两期地震数据受方位角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地震差异(如方位采集脚印、方位振幅差异(AVAZ,Azimuthal AVO)等),因此,将其应用于油藏监测的案例几乎没有,进而约束了非重复性双方位采集地震数据在油藏动态监测中的应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地震数据处理方法和装置,能够减小甚至消除受采集方位角的影响而存在的地震差异,从而将非重复性双方位采集地震数据应用于油藏动态监测中。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地震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当地震互均衡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和第二地震数据体的采集方位角不同时,对地震互均衡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进行双方位采集脚印衰减处理,对地震互均衡处理后的第二地震数据体进行双方位采集脚印衰减处理;
对双方位采集脚印衰减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和第二地震数据体进行叠前双方位振幅随偏移距的变化AVO互均衡处理。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对地震互均衡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进行双方位采集脚印衰减处理包括:
对所述地震互均衡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进行高智能滤波技术LIFT噪音衰减处理;
对LIFT噪音衰减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进行能量均衡处理,将能量均衡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作为所述双方位采集脚印衰减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对地震互均衡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进行LIFT噪音衰减处理包括:
分离所述地震互均衡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中垂直于采集方位的剖面的第一地震数据的第一有效信号和第一干扰信号;
从所述第一干扰信号中提取第二有效信号,将所述第一有效信号和所述第二有效信号之和作为所述LIFT噪音衰减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对LIFT噪音衰减处理后的第一地震数据体进行能量均衡处理包括: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未经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095058.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