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电价的充电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136308.3 | 申请日: | 2018-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495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4 |
发明(设计)人: | 韩迪;穆晓鹏;张荣祥;丁海涛;周慧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J3/00 | 分类号: | H02J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徐丽 |
地址: | 2660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价时段 充电 充电模式 充电车辆 用户终端 电价 集中控制器 充电费用 电量传输 计费技术 削峰填谷 自动启动 电网 云平台 预设 电池 发送 检测 | ||
1.一种基于电价的充电方法,应用于集中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设置当前区域的峰电价时段和谷电价时段;
当用户终端启动充电并选择经济充电模式时,通过云平台接收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的所述经济充电模式;
基于所述经济充电模式,判断当前所处的电价时段为所述峰电价时段还是所述谷电价时段;
如果为所述谷电价时段,则根据设置的限制功率启动充电;
如果为所述峰电价时段,则不启动充电,同时检测充电车辆的SOC值,在所述SOC值满足预设值的情况下,将充电车辆中电池的电量传输至电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电价时段为所述谷电价时段的情况下,所述方法还包括:
继续判断实时的电价阶段是否超出所述谷电价时段并进入所述峰电价时段;
如果进入,则停止充电。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电价时段为所述峰电价时段的情况下,所述方法还包括:
继续判断实时的电价阶段是否超出所述峰电价时段并进入所述谷电价时段;
如果进入,则根据设置的限制功率启动充电。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启动充电的情况下,通过所述云平台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充电通知消息。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不启动充电或者停止充电的情况下,通过所述云平台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暂停充电通知消息。
6.一种基于电价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集中控制器、用户终端和云平台:
所述集中控制器,用于设置当前区域的峰电价时段和谷电价时段,当用户终端启动充电并选择经济充电模式时,通过所述云平台接收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的所述经济充电模式,基于所述经济充电模式,判断当前所处的电价时段为所述峰电价时段还是所述谷电价时段,并在为所述谷电价时段的情况下,根据设置的限制功率进行充电,以及在为所述峰电价时段的情况下,不启动充电,同时检测充电车辆的SOC值,在所述SOC值满足预设值的情况下,将充电车辆中电池的电量传输至电网;
所述用户终端,用于启动充电并选择经济充电模式;
所述云平台,用于将所述经济充电模式转发至所述集中控制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电价时段为所述谷电价时段的情况下,所述集中控制器还用于:
继续判断实时的电价阶段是否超出所述谷电价时段并进入所述峰电价时段,并在进入的情况下,停止充电。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电价时段为所述峰电价时段的情况下,所述集中控制器还用于:
继续判断实时的电价阶段是否超出所述峰电价时段并进入所述谷电价时段.并在进入的情况下,根据设置的限制功率启动充电。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中控制器还用于:
在启动充电的情况下,通过所述云平台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充电通知消息。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中控制器还用于:
在不启动充电或者停止充电的情况下,通过所述云平台向所述用户终端发送暂停充电通知消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未经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136308.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基于TCR调节的智能配电合环装置
- 下一篇:一种环网单元及双环网型配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