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学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1811156979.6 | 申请日: | 2018-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96780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30 |
发明(设计)人: | 李响;王东方;姚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18;G02B13/06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王艳春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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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学 镜头 | ||
1.光学镜头,其中具有光焦度的透镜的数量是六片,分别是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和第六透镜,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六透镜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设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二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三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凸面;
所述第四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凸面;
所述第五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凹面;以及
所述第六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物侧面和像侧面均为凸面;
其中,所述第六透镜的焦距值F6与所述光学镜头的整组焦距值F之间满足:F6/F≤4.2;以及
其中,所述第二透镜的像侧面的矢高SAG22和所述第二透镜的像侧面的半口径d22之间满足:arctan(SAG22/d22)≥5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六透镜中的任两个透镜之间彼此分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具有至少四个非球面镜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至所述第六透镜均为非球面镜片。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光学后焦BFL与所述光学镜头的光学总长度TTL之间满足:BFL/TTL≤0.3。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满足条件式:
(D*180°)/(H*FOV)≤10.80,
其中,FOV为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
D为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通光口径;以及
H为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像高。
7.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2和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3之间满足:-0.4≤(R12+R13)/(R12-R13)≤-0.05。
8.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满足条件式:
(TTL*180°)/(H*FOV)≤8.100,
其中,TTL为所述光学镜头的光学总长度;
FOV为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以及
H为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像高。
9.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FOV大于等于180°。
10.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材料折射率大于等于1.65。
11.光学镜头,其中具有光焦度的透镜的数量是六片,分别是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和第六透镜,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六透镜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设置,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均具有负光焦度;
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均具有正光焦度;
所述第二透镜的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以及
所述光学镜头的光学后焦BFL与所述光学镜头的光学总长度TTL之间满足:BFL/TTL≤0.3;
所述第六透镜的焦距值F6与所述光学镜头的整组焦距值F之间满足:F6/F≤4.2;
所述第二透镜的像侧面的矢高SAG22和所述第二透镜的像侧面的半口径d22之间满足:arctan(SAG22/d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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