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显示面板和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11160717.7 | 申请日: | 2018-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8878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4 |
发明(设计)人: | 任玮;林丽敏;张静丽;郑斌义;李静;邱英彰;沈柏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9 | 分类号: | G02F1/1339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 |
地址: | 361101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显示 面板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基板、第二基板以及夹设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液晶层;
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和至少一个非显示区,所述显示区包围所述非显示区,所述非显示区包括通孔区以及围绕所述通孔区的框胶区,所述框胶区与所述显示区之间设置有第一隔挡结构,所述框胶区内设置有第二隔挡结构;
其中,所述第一隔挡结构的分布密度大于或者等于所述第二隔挡结构的分布密度;
所述显示面板还包括位于所述框胶区内的第五隔挡结构,定义所述第五隔挡结构所在的弧线轨迹为AB,定义所述第五隔挡结构所在的弧线轨迹的首端为A、定义所述第五隔挡结构所在的弧线轨迹的尾端为B,定义所述通孔区的几何中心为O,定义所述通孔区的几何中心O与所述第五隔挡结构所在的弧线轨迹的首端A之间的连线为AO,定义所述通孔区的几何中心O与所述第五隔挡结构所在的弧线轨迹的尾端B之间的连线为BO,定义角AOB为所述第五隔挡结构所在的弧线轨迹AB的弧心角,其中,180°≤角AOB≤270°,且所述通孔区的几何中心与所述显示面板的几何中心之间的连线与所述第五隔挡结构所在的弧线轨迹AB相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框胶区与所述通孔区之间设置有第三隔挡结构,所述框胶区内还设置有第四隔挡结构,所述第四隔挡结构位于所述第二隔挡结构与所述第三隔挡结构之间;
其中,所述第三隔挡结构的分布密度大于所述第四隔挡结构的分布密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挡结构位于所述框胶区靠近所述显示区一侧的边缘处,所述第三隔挡结构位于所述框胶区靠近所述通孔区一侧的边缘处;所述第二隔挡结构和所述第四隔挡结构分别位于所述框胶区中心位置的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挡结构和所述第三隔挡结构的分布密度相同;所述第二隔挡结构和所述第四隔挡结构的分布密度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挡结构和所述第三隔挡结构为围绕所述通孔区的全封闭结构的连续隔挡结构;
所述第二隔挡结构和所述第四隔挡结构包括围绕所述通孔区的多个间隔设置的第一子隔挡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一子隔挡结构的形状包括弧线形或者折线形。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沿垂直所述第一基板的方向上,所述第一隔挡结构的顶端与对侧基板之间的距离和所述第三隔挡结构的顶端与对侧基板之间的距离相同;所述第二隔挡结构的顶端与对侧基板之间的距离和所述第四隔挡结的顶端与对侧基板之间的距离相同;且所述第一隔挡结构的顶端与对侧基板之间的距离的小于所述第二隔挡结构的顶端与对侧基板之间的距离。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板对应所述通孔区的位置设置有第一透明盖板,所述第二基板对应所述通孔区的位置设置有第二透明盖板。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挡结构为围绕所述通孔区的全封闭连续隔挡结构;
所述第二隔挡结构为围绕所述通孔区的全封闭连续隔挡结构;或者,所述第二隔挡结构为围绕所述通孔区的半封闭间断隔挡结构,所述第二隔挡结构包括多个间隔设置的第二子隔挡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第二子隔挡结构的形状包括弧线形或者折线形。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沿垂直所述第一基板的方向,所述第一隔挡结构的顶端与对侧基板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二隔挡结构的顶端与对侧基板之间的距离。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未经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160717.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