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头盔的共享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161437.8 | 申请日: | 2018-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448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9 |
发明(设计)人: | 李光煌;罗辉;范春燕;覃国秘;陈滨;钟志威;朱鹏惠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赛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7/00 | 分类号: | G07F17/00;G06Q30/06;G06Q30/02;A42B3/04;A42B3/3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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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盔 共享 智能终端管理 借用 骑行 提示 安全 | ||
1.一种头盔的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通过智能终端管理单元寻找最近的共享头盔柜;
S2:通过智能终端管理单元预定要借用的头盔个数;
S3:判断要借用的头盔的个数是否小于或等于共享头盔柜内剩余头盔个数;是,进入S4,否,进入S40;
S4:支付押金和费用;
S40:提示要借用头盔个数超过剩余头盔个数,不可借;
S5:打开共享头盔柜,拿走相应的头盔;
S6:使用结束后,归还头盔到最近的共享头盔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盔的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通过智能终端管理单元寻找最近的共享头盔柜,包括如下步骤:
S11:根据智能终端管理单元定位或者输入要借用头盔的地址;
S12:找出距离定位的地址或者输入的地址距离最近的共享头盔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盔的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判断要借用的头盔的个数是否小于或等于共享头盔柜内剩余头盔个数,包括如下步骤:
S31:获取智能终端管理单元输入的要借用的头盔的个数;
S32:从后台管理单元获取共享头盔柜内剩余头盔的数量;
S33:用获取的智能终端管理单元输入的要借用的头盔的个数,减去共享头盔柜内剩余头盔的数量,判断结果是否小于等于零,是,进入S34;否,进入S35;
S34:要借用的头盔个数小于共享头盔柜内剩余头盔数量,可以全部借用;
S35:要借用的头盔个数大于共享头盔柜内剩余头盔数量,不可借或者部分可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盔的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进行步骤S4:支付押金和费用之前,还包括如下步骤:
S41:确定实际预借用的头盔数量;
S42:确定借用头盔的时长;
S43:计算借用头盔产生的费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盔的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5:打开共享头盔柜,拿走相应的头盔,包括如下步骤:
S51:通过智能终端管理单元或者通过共享头盔柜上的开锁单元,输入已支付费用对应的头盔个数;
S52:共享头盔柜随机打开相应个数的共享头盔柜门;
S53:从打开的共享头盔柜门内取出头盔,关闭共享头盔柜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盔的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6:使用结束后,归还头盔到最近的共享头盔柜之后,还包括如下步骤:
S61:头盔归还检测单元检测确认头盔已归还;
S62:头盔破损检测单元检测判断归还的头盔是否破损;是,进入S63;否,进入S64;
S63:根据破损程度扣除相应的押金;
S64:不扣除押金;
S65:判断实际借用时长是否超过预先确定的借用时长;是,进入S66;否,进入S67;
S66:扣除相应数额的押金之后,退还剩余押金;
S67:退还全额押金;
S68:第二控制单元控制消毒单元对归还的头盔进行消毒;
S69:后台管理单元将消毒后的头盔的状态变为可借状态,可借头盔数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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