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鲍鱼生产加工用晾晒玻璃房在审
申请号: | 201811165577.2 | 申请日: | 2018-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698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1 |
发明(设计)人: | 吴捷;赵鑫源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海鳞源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B4/03 | 分类号: | A23B4/03 |
代理公司: | 福州盈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26 | 代理人: | 李明通 |
地址: | 350500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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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玻璃房 鲍鱼 主体框架 生产加工 晾晒 反光板 风机 温度调节装置 室内 太阳光反射 对角设置 空调外机 密闭作用 自动感应 自主调节 抽湿机 第二轴 第一轴 防潮板 铝合金 速率和 底面 顶面 翻面 流通 内机 对流 穿过 铺设 玻璃 曝光 | ||
1.一种鲍鱼生产加工用晾晒玻璃房,包括玻璃房主体框架,玻璃房主体框架包括固定在地面的竖梁(101)和固定在所述竖梁(101)顶部的横梁骨架(102),所述横梁骨架(102)的顶面固定弧形顶架(103),其特征在于,所述竖梁(101)的下端固定在底框架(104)的顶面,而所述底框架(104)固定在混凝土地面上,并且在所述底框架(104)的内侧平面上铺设防潮板(105),并且在所述防潮板(105)的内部顶面铺设反光板(106),所述弧形顶架(103)上设有与其相匹配的弧面钢化玻璃(2),并且每根所述竖梁(101)的上半段内侧之间固定平面钢化玻璃(3),每根所述竖梁(101)的下半段内侧之间固定不锈钢板(4),所述横梁骨架(102)和所述弧形顶架(103)之间设有扇形钢化玻璃(8),所述玻璃房主体框架的正面左侧设有向内部吹风的第一轴流风机(5),所述玻璃房主体框架的背面左侧设有向外部吹风的第二轴流风机(6),所述玻璃房主体框架的外部还设有空调外机(7),所述弧形顶架(103)的内侧面中间位置固定所述空调外机(7)的内机(7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鲍鱼生产加工用晾晒玻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板(106)由铝合金反光板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鲍鱼生产加工用晾晒玻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机(71)从玻璃房主体框架内部正面的上方延伸到其内部正面的上方,所述内机(71)与所述空调外机(7)通过隔热管道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鲍鱼生产加工用晾晒玻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房主体框架的内部四个角落安装具有自动感应湿度功能的抽湿机(9)。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鲍鱼生产加工用晾晒玻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框架(104)通过膨胀螺栓固定在混凝土地面上,并且在所述底框架(104)的内侧平面上铺设的防潮板(105)为陶瓷防潮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鲍鱼生产加工用晾晒玻璃房,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房主体框架的正面左侧设有两台向内部吹风的第一轴流风机(5),所述玻璃房主体框架的背面左侧设有两台向外部吹风的两台第二轴流风机(6),并且所述第一轴流风机(5)和所述第二轴流风机(6)的结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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