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车辆的配置与派遣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169399.0 | 申请日: | 2018-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5594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7 |
发明(设计)人: | 靳引利;王萍;李立;杨静文;林红;王军;郝文邦;王赛赛;谭二龙;袁梧蓓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安大学 |
主分类号: | G08G1/00 | 分类号: | G08G1/00;G08G1/01 |
代理公司: | 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0 | 代理人: | 徐文权 |
地址: | 710064 陕***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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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通事故 应急 救援 车辆 配置 派遣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车辆的配置与派遣方法,先根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急处置难度以及交通事故对路网的影响程度对交通事故中的参与救援部门种类、事故点通行能力、道路影响范围和预计应急处置时间进行量化评分;再通过层次分析法利用量化评分结果得到交通事故影响等级;再确定交警巡逻车的数量、路政巡逻车的数量、交警巡逻车的种类、路政巡逻车的种类、清扫车所需的数量、医疗救护车的数量、清障车的数量和清障车的种类,并利用机会成本法对交警巡逻车、路政巡逻车、清扫车、医疗救护车和清障车进行派遣。本发明解决了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车辆配置与派遣、受伤人员及时救助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车辆的配置与派遣方法。
背景技术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目前大多是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根据报警情况,临时发动警察或其他部门进行救援,较少成立专门的紧急救援小组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没有对交通事故处理是具体派遣车辆的方式和数目进行评估。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现状是:交通事故发生前没有充分的预案准备,导致对事故的处理效率不高,而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的封路时间通常都比较长,一般都会持续1~2小时甚至更长,使伤亡人员不能及时进行安置。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事故持续时间长,伤亡人员不能及时得到安置的问题,提出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车辆的配置与派遣方法,通过该方法能及时的对事故点所需要的应急救援车辆进行的配置与调度、缩短伤员的救援时间,使得交通事故快速、高效解决。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车辆的配置与派遣方法,具体包含以下步骤:
步骤一,根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急处置难度以及交通事故对路网的影响程度对交通事故中的参与救援部门种类、事故点通行能力、道路影响范围和预计应急处置时间进行量化评分;
通过层次分析法计算参与救援部门种类的权重值、事故点通行能力的权重值、道路影响范围的权重值和预计应急处置时间的权重值;将参与救援部门种类的评分、事故点通行能力的评分、道路影响范围的评分和预计应急处置时间的评分分别与各自对应的权重值相乘,并将所有乘积求和得到结果H;再通过结果H对事故进行分级,得到交通事故影响等级;
步骤二,根据交通事故等级确定交警巡逻车和路政巡逻车的数量;
根据交通事故信息登记表确定交警巡逻车和路政巡逻车的种类,其中,交通事故信息登记表中包含的信息有:发生事故的具体车辆、事故是否对道路产生阻断、阻断几条行车道、受伤人数及严重程度、事故的影响面积(指事故车辆抛洒物的面积)以及事故的具体地理位置;
根据交通事故信息登记表确定清扫车所需的数量和医疗救护车的数量;
基于清障车的清障能力和交通事故信息登记表确定清障车的数量和种类,在确定时,根据交通事故信息登记表中登记的发生事故的具体车辆,获得发生事故车辆的重量信息,再根据发生事故车辆的重量以及清障车的清障能力确定清障车的数量和种类;清障车的清障能力情况如下:
当清障车的类型为轻型时,主要清除6吨以内的事故车辆;当清障车的类型为中重型,主要清除6-20吨的事故车辆;当清障车的类型为超重型,主要清除20吨以上的事故车辆;
步骤三,根据步骤二确定的结果利用机会成本法对交警巡逻车、路政巡逻车、清扫车、医疗救护车和清障车进行派遣。
所述步骤一中,当参与救援部门的种类为1时,评分为1;当参与部门的种类为2-3个时,评分为2;当参与部门的种类为3-4个时,评分为3;当参与救援部门的种类为5个及以上时,评分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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