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律行驶体以及自律行驶体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196218.3 | 申请日: | 2018-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076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21 |
发明(设计)人: | 金山将也;丸谷裕树;杉本淳一;渡边浩太;洪庚杓;槙岛光希;泷川正史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生活电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L11/24 | 分类号: | A47L11/24;A47L11/4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牛玉婷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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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行驶体 通信部 摄像机 摄像 主体部 外部设备 图像发送部 摄像位置 设备主体 图像数据 系统提供 姿势变化 姿势信息 接收部 驱动轮 外部 发送 | ||
1.一种自律行驶体,能够通过外部设备来控制动作,上述外部设备具备:用户能够佩戴或手持操作的设备主体部;从外部接收信息的信息接收部;能够显示通过该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图像数据的显示部;对上述设备主体部的姿势变化进行检测的检测部;以及能够将与该检测部的检测结果有关的信息向外部发送的信息发送部,
上述自律行驶体的特征在于,上述自律行驶体具备:
主体部;
行驶驱动部,使该主体部在地面上行驶;
摄像机,从上述主体部对外部进行摄像;
图像发送部,将基于该摄像机的摄像的图像数据向外部发送,
姿势信息接收部,接收表示上述外部设备的设备主体部的姿势变化的信息;以及
控制部,上述控制部控制为,与通过该姿势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信息相对应地改变上述摄像机的摄像方向和摄像位置中的至少某一个。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律行驶体,其特征在于,
上述姿势信息接收部接收从能够在用户的头部佩戴上述设备主体部的上述外部设备的信息发送部发送的信息,上述图像发送部发送能够利用上述外部设备中处于用户的眼睛的位置的上述显示部进行显示的图像数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律行驶体,其特征在于,
上述控制部控制为,与通过上述姿势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上述外部设备的设备主体部的左右方向的姿势变化相对应地将上述摄像机的摄像方向向左右改变,并且与通过上述姿势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上述外部设备的设备主体部的上下方向的姿势变化相对应地改变上述摄像机的前后的摄像位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律行驶体,其特征在于,
上述姿势信息接收部接收从用户能够手持操作上述设备主体部的上述外部设备发送的信息,
上述控制部控制为,与通过上述姿势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上述外部设备的设备主体部的左右方向的姿势变化相对应地将上述摄像机的摄像方向向左右改变,并且与通过上述姿势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上述外部设备的设备主体部的上下方向的姿势变化相对应地改变上述摄像机的前后的摄像位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律行驶体,其特征在于,
上述姿势信息接收部能够从能够在用户的头部佩戴上述设备主体部的第1外部设备接收基于用户的头部的运动的上述设备主体部的姿势变化的信息,并且能够接收用户能够手持操作上述设备主体部的第2外部设备的基于用户的手持操作的运动的上述设备主体部的姿势变化的信息,上述控制部控制为,与通过上述姿势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上述第1外部设备的设备主体部的姿势变化的信息相对应地改变上述摄像机的至少左右的摄像方向,并且与通过上述姿势信息接收部接收到的上述第2外部设备的设备主体部的姿势变化的信息相对应地改变上述摄像机的前后的摄像位置。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律行驶体,其特征在于,
具备使摄像机的摄像方向变化的方向驱动部,
上述控制部控制为,通过上述行驶驱动部和上述方向驱动部的控制,来改变上述摄像机的摄像方向和摄像位置中的至少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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