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子商务系统及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204200.3 | 申请日: | 2018-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600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19 |
发明(设计)人: | 刘金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金龙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30/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大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479 | 代理人: | 何园园 |
地址: | 332000 江西***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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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分销 电子商务系统 后台系统 发货 技术方案要点 购买商品 平台产品 商品推广 商品资料 同一品牌 用户进入 自主选择 审核 定价权 链接 品牌 上传 交易 | ||
1.一种电子商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商城平台,商家,用户,分销库,后台系统;
所述商家包括:旗舰店、自营店、专营店、实体店,所有商家均具有自营权和分销权,自营权包括发货权和定价权,同一品牌下所述自营店、专营店、实体店的自营权需要该品牌的旗舰店和所述商城平台审核通过;
所述分销库,当所述商家上传商品后,所述商品资料进入所述分销库,而供其他商家选择商品进行分销,实现各商家之间的合作;
所述后台系统,用于对所述商家进行审核以及所述商家和所述用户提供结算服务;
所述用户在购买商品或分享平台产品链接产生交易均获得推广佣金;
所述用户进入所述商城平台选购商品时、发货方默认选定所述旗舰店,并显示具有发货权的自营店或距离最近的实体店,由所述用户自主选择发货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商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包括:购买者、直接分享者、间接分享者;
所述购买者在进行商品交易后可以获取返现红包;
所述直接分享者和所述间接分享者在推广商品产生交易后均能得到分享佣金。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电子商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购买者通过所述直接分享者首次访问商城时、所述直接分享者即为所述购买者的固定上级;
所述购买者内在所述商城平台进行任一产品交易、所述固定上级均能得到分享佣金。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电子商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交易来源包括:
平台渠道,所述购买者直接进入商城平台或者通过所述直接分享者、所述间接分享者分享的产品链接进入商城平台;
商家渠道,所述购买者直接进入所述商家或通过所述直接分享者、所述间接分享者分享的产品链接进入商家店铺;以及,
分销渠道:所述购买者直接通过分销商公众号或其他载体、以及通过所述直接分享者、所述间接分享者分享的产品链接进入商城店铺。
5.一种电子商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基于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电子商务系统,所述方法包括:
S1:购买者进入商城平台或,选购商品并选择发货方,默认选定旗舰店、并显示距离最近的自营店或实体店,由购买者自主选择;
S2:购买者下单且支付购买者下单且支付商品售价,同时获得返现红包;
S3:平台判断购买者进入商城平台的途径,若为直接进入商城平台则进入S4;
若通过直接分享者分享的链接进入商城平台则进入S5;
若通过间接分享者和直接分享者共同分享的链接进入商城平台则进入S6;
S4:发货方发货,购买者确认收货,进入S7;
S5:发货方发货,直接分享者获得部分待提现佣金,购买者确认收货,进入S7;
S6:发货方发货,直接分享者和间接分享者获得部分待提现佣金,购买者确认收货,进入S7;
S7:商家和商城平台结算佣金,交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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