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负极极片及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811208744.7 | 申请日: | 2018-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49373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1 |
发明(设计)人: | 王家政;康蒙;申玉良;何立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4/13 | 分类号: | H01M4/13;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五洲洋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87 | 代理人: | 吕倩茹;张向琨 |
地址: | 3521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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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负极 电池 | ||
1.一种电池,包括正极极片、负极极片、电解液以及隔离膜,所述正极极片包括正极集流体以及设置在正极集流体至少一个表面上且包括正极活性材料的正极膜片,所述负极极片包括负极集流体以及设置在负极集流体至少一个表面上且包括负极活性材料的负极膜片;
其特征在于,
所述负极活性材料包括石墨;
所述负极膜片满足:6≤P×[(30-Dv50)/2+2×(10-M)]≤15;
所述负极活性材料的体积中位粒径Dv50为4μm~16μm;
所述负极膜片单位面积的容量M为1.0mAh/cm2~5.5mAh/cm2;
其中,
P为负极膜片的孔隙率;
Dv50为负极活性材料的体积中位粒径,单位为μm;
M为负极膜片单位面积的容量,单位为mAh/cm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膜片满足:8≤P×[(30-Dv50)/2+2×(10-M)]≤1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膜片满足:8.7≤P×[(30-Dv50)/2+2×(10-M)]≤11.4。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膜片的孔隙率P为20%~5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膜片的孔隙率P为30%~5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活性材料的体积中位粒径Dv50为4μm~12μ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膜片单位面积的容量M为1.58mAh/cm2~3.13mAh/cm2。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极片单位面积涂布重量为4mg/cm2~12mg/cm2。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极片单位面积涂布重量为6.3mg/cm2~8.9mg/cm2。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膜片的压实密度PD为1.0g/cm3~1.6g/cm3。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负极膜片与负极集流体之间的粘接力F与负极膜片单位面积的容量M满足:M/3≤F≤6M;
其中,
F的单位为N/m;
M的单位为mAh/cm2。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负极膜片与负极集流体之间的粘接力F与负极膜片单位面积的容量M满足:M/2≤F≤5M。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石墨选自人造石墨、天然石墨中的一种或几种。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活性材料还包括软碳、硬碳、硅基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活性材料选自锂镍钴锰氧化物、锂镍钴铝氧化物、橄榄石结构的含锂磷酸盐中的一种或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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