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232623.6 | 申请日: | 2018-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9166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01 |
发明(设计)人: | 杨婷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艾米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7/12 | 分类号: | G07F17/12;G06K9/00;G06Q20/32;G06Q20/40;G06Q30/06;G07C9/00 |
代理公司: | 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212 | 代理人: | 姜玉蓉 |
地址: | 116000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水镇***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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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识别 技术 智能 物品 暂存 系统 | ||
1.一种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数据储存单元,用于记录配送员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还用于记录注册消费者的资料信息和照片信息;
图像采集单元,用于对配送员和前来取货的消费者的人脸图像进行图像采集;
人脸识别单元,用于对配送员和消费者进行人脸检测,具体为:图像采集单元采集到的多张人脸图像,通过卷积神经网络提取人脸图像的特征图像,根据提取到的特征图像与数据储存单元中存储的配送员信息或消费者信息进行比对,进而选出相似度最大的配送员或消费者作为人脸识别的目标;
配送记录单元,用于在识别配送员后,开启储物柜门,同时将配送员的资料信息进行记录;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人脸识别单元筛选出的目标是否为近期购物的消费者,若确认无误,则开启对应储物柜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
会员注册单元,用于消费者通过上传个人资料和照片至数据储存单元进行会员注册;
交易平台,用于消费者选购商品;
智能支付单元,用于在物品选购后进行支付,具体为:网上银行支付或微信、支付宝支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确认单元,用于消费者对人脸识别得到的结果进行确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智能物品暂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所述系统还包括:数据传输单元,用于所述配送记录单元在记录配送员的信息后,将此信息发送至消费者的移动设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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