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与降低聚丙烯中VOC含量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239701.5 | 申请日: | 2018-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87680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31 |
发明(设计)人: | 康鹏;金滟;石胜鹏;蔡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8L23/12 | 分类号: | C08L23/12;C08L83/04;C08K9/10;C08K3/04;C08K5/134;C08K5/526;C08K5/20;C08K5/3492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创毕升专利事务所 11218 | 代理人: | 孙向民;廉莉莉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聚丙烯 voc 气味 及其 制备 方法 应用 降低 含量 | ||
1.一种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其特征在于,该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包含共混的以下组分:聚丙烯树脂、改性碳纳米管、八异丁基倍半硅氧烷和抗氧剂;其中,所述聚丙烯树脂为45~85重量份,改性碳纳米管为8~25重量份,八异丁基倍半硅氧烷为5~35重量份,且所述聚丙烯树脂、改性碳纳米管和八异丁基倍半硅氧烷的总量为100重量份;所述改性碳纳米管为二乙烯基苯包覆的多壁碳纳米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其中,所述聚丙烯树脂为50~80重量份,改性碳纳米管为10~20重量份,八异丁基倍半硅氧烷为10~30重量份,且所述聚丙烯树脂、改性碳纳米管和八异丁基倍半硅氧烷的总量为100重量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其中,所述改性碳纳米管的直径为20-60nm,长度为5-50μm,包覆层厚度为10-100n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其中,所述聚丙烯树脂在230℃、2.16kg载荷下的熔融指数为3~30g/10min。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其中,所述聚丙烯树脂在230℃、2.16kg载荷下的熔融指数为3~10g/10min。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其中,所述抗氧剂选自受阻酚类抗氧剂和/或磷酸酯类抗氧剂;
所述受阻酚类抗氧剂选自四[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β-(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正十八碳醇酯、N,N'-双-(3-(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酰基)己二胺和1,3,5-三(3,5-二叔丁基-4-羟基苄基)异氰尿酸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磷酸酯类抗氧剂选自三(2,4-二叔丁基酚)亚磷酸酯和/或双(2,4-二叔丁基苯酚)季戊四醇二亚磷酸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其中,所述抗氧剂为受阻酚类抗氧剂和磷酸酯类抗氧剂的混合物,所述受阻酚类抗氧剂和磷酸酯类抗氧剂的重量比为1︰(1~8)。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其中,以所述聚丙烯树脂、改性碳纳米管和八异丁基倍半硅氧烷的总量为100重量份计,所述抗氧剂为0.01~1重量份。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其中,所述抗氧剂为0.1~0.5重量份。
10.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制备方法包括:将所述聚丙烯树脂、改性碳纳米管、八异丁基倍半硅氧烷和抗氧剂熔融共混并挤出造粒,制得所述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制备方法,其中,该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包含聚丙烯树脂、改性碳纳米管、八异丁基倍半硅氧烷、抗氧剂在内的各组分混合均匀,获得混合物;
(2)将所述混合物进行熔融共混、挤出造粒,制得所述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
12.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的应用。
13.一种降低聚丙烯中VOC含量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包含聚丙烯、吸酸剂、抗氧剂和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在内的各组分进行熔融共混,得到低VOC聚丙烯组合物;相对于100重量份的所述聚丙烯,所述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的用量为0.5~10重量份;并且,以所述低VOC聚丙烯组合物的总量为基准,八异丁基倍半硅氧烷的含量小于1.8重量%。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降低聚丙烯中VOC含量的方法,其中,所述聚丙烯用低VOC低气味母粒的用量为1~5重量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未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23970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