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含有高镍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1811269907.2 | 申请日: | 2018-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0634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6 |
发明(设计)人: | 吴茂祥;闫春凤;潘荧;黄韬;郑香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H01M4/485 | 分类号: | H01M4/485;H01M4/505;H01M4/525;H01M10/0525;H01M10/0567;H01M10/42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元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35 | 代理人: | 聂稻波;谢怡婷 |
地址: | 350002 ***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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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含有 正极 材料 锂离子电池 | ||
1.一种锂离子电池,所述锂离子电池包括高镍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所述高镍正极材料为LiNixCoyM1-x-yO2,其中,M为Mn或Al,x≥0.6,0y≤0.4,1-x-y≥0;
所述电解液包括锂盐、有机溶剂和添加剂,所述添加剂包括硼酸酯、以及五氟环三磷腈和/或六氟环三磷腈;
其中,所述硼酸酯选自式1所示的化合物中的一种;
其中,R1~R3各自独立地为选自碳原子数为1~20的烷烃基、碳原子数为6~16的芳香烃基、部分氢或全部氢被氟取代的碳原子数为1~6的直链烷烃;R1~R3还可部分被氟、氯或溴取代;
其中,所述五氟环三磷腈选自式2-1或2-2所示的化合物中的一种;
其中,R4选自碳原子数为1~6的烷烃基、碳原子数为6~16的芳香烃基;R5选自氯或溴元素、碳原子数为1~20的烷烃基、碳原子数为6~16的芳香烃基、部分氢或全部氢被氟、氯或溴元素取代的碳原子数为1~6的直链烷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硼酸酯选自三苯基硼酸酯、硼酸三乙酯、硼酸三丁酯、硼酸三甲酯、硼酸三异丙酯、异丙醇频哪醇硼酸酯、三丙腈基硼酸酯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五氟环三磷腈包括五氟乙氧基环三磷腈(NPCF)、五氟乙基环三磷腈(NPEF)中的至少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锂离子电池的截止工作电压在4.4V到4.5V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锂离子电池在0.5C下循环200周后的容量大于等于8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电解液中的含水量小于20pp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电解液中的含水量小于10pp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电解液中的含水量小于5ppm。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电解液中的含水量几乎为零,即水含量小于仪器检测范围的下限。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硼酸酯占电解液总质量的0.5~10wt%,所述五氟环三磷腈和/或六氟环三磷腈占电解液总质量的2~12wt%。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有机溶剂占电解液总质量的10~90wt%;所述锂盐在电解液中总的物质的量浓度为0.8~1.4mol·L-1。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有机溶剂为链状碳酸酯或者环状碳酸酯。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有机溶剂为碳酸乙烯酯(EC)、碳酸二甲酯(DMC)、碳酸二乙酯(DEC)、碳酸甲乙酯(EMC)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其中,所述锂盐选自六氟磷酸锂(LiPF6)、四氟硼酸锂(LiBF4)、双草酸硼酸锂(LiBOB)、二氟草酸硼酸锂(LiODFB)、高氯酸锂(LiClO4)中的一种或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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