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节点宕机修复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可读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811270222.X | 申请日: | 2018-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0694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2-07 |
发明(设计)人: | 申航;高宇;杨稼晟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山云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41/0654 | 分类号: | H04L41/0654;H04L67/1095;G06F11/14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马敬;项京 |
地址: | 100085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节点 机修 复方 装置 电子设备 可读 存储 介质 | ||
1.一种节点宕机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单主从服务系统中的管理节点,所述单主从服务系统中还包括:第一节点和第二节点;所述第一节点被设置为从节点且开启了数据持久化机制;所述第二节点被设置为主节点且关闭了数据持久化机制;所述方法包括:
当检测到所述第一节点或所述第二节点宕机时,重启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宕机的节点;其中,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重启后的节点作为从节点,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作为主节点;
在检测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中的数据已复制到重启后的节点、重启后的节点中存储的数据已完成数据持久化且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的数据持久化机制处于关闭状态的情况下,确定节点宕机修复完成;
在将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中的数据复制到所述重启后的节点,并将所述重启后的节点中存储的数据进行数据持久化的过程中,检测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是否宕机;
在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宕机的情况下,停止运行所述重启后的节点;
将所述第一节点开启的数据持久化机制所产生的持久化数据,写入至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
判断写入至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的持久化数据的信息摘要算法MD5值与所述第一节点所开启的数据持久化机制所产生的持久化数据的MD5值是否匹配;
若不匹配,重新执行所述将所述第一节点开启的数据持久化机制所产生的持久化数据,写入至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的步骤;
若匹配,重启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和停止运行后的所述重启后的节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启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宕机的节点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宕机的节点是否开启了数据持久化机制;
若没有开启数据持久化机制,给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宕机的节点开启数据持久化机制,并重启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宕机的节点;
若开启了数据持久化机制,重启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宕机的节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重启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宕机的节点的步骤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至少之一:
当检测到所述第一节点未宕机且所述第二节点宕机时,将所述第一节点升级为主节点,将所述第二节点修改为从节点;
当检测到所述第一节点宕机且所述第二节点未宕机时,维持所述第一节点为从节点、所述第二节点为主节点的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启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和停止运行后的所述重启后的节点,包括:
判断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是否开启了数据持久化机制;
在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未开启数据持久化机制的情况下,给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开启数据持久化机制,并触发所述重启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和停止运行后的所述重启后的节点的步骤;
在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开启了数据持久化机制的情况下,放弃给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开启数据持久化机制,并触发所述重启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和停止运行后的所述重启后的节点的步骤。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重启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宕机的节点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控制所述第一节点和所述第二节点中未宕机的节点关闭自身的写数据服务;
所述在检测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中的数据已复制到重启后的节点、重启后的节点中存储的数据已完成数据持久化且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的数据持久化机制处于关闭状态的情况下,确定节点宕机修复完成的步骤,包括:在检测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中的数据已复制到重启后的节点、重启后的节点中存储的数据已完成数据持久化且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的数据持久化机制处于关闭状态的情况下,控制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开启自身的写数据服务;在检测到所述未执行重启操作的节点开启所述写数据服务后,确定节点宕机修复完成。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山云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山云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270222.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