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报警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811275014.9 | 申请日: | 2018-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26100B | 公开(公告)日: | 2023-10-17 |
发明(设计)人: | 张昆鹏;朱斌;张晓奇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V40/20 | 分类号: | G06V40/20;G06V10/764;G06V10/82;G08B2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丁芸;项京 |
地址: | 31005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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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报警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存储 介质 | ||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报警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获取预设区域的图像信息;确定图像信息中的目标人员及目标人员的类型,其中,目标人员的类型包括涉案人员及执法人员;针对每个目标人员,若该目标人员的类型为执法人员,判断执法人员是否满足预设执法人员报警规则;若该目标人员的类型为涉案人员,判断涉案人员是否满足预设涉案人员报警规则;若执法人员满足预设执法人员报警规则,触发报警操作;若涉案人员满足预设涉案人员报警规则,触发报警操作。本发明实施例的报警方法,通过对图像信息的分析,能够实现针对异常行为的自动报警,可以减少监控工作人员的负担,减少漏报。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数字报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报警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留置室是看管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场所之一,一般只在派出所设置,可以将违法嫌疑人留置24小时,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被留置人在此期间丧失人身自由,留置期后如果要采取强制措施,要移送看守所。针对留置室等场景,需要较强的安全保护措施。
相关技术中,会通过摄像头等设备采集留置室的图像,并由监控工作人员实时人工监控采集的图像,从而实现对留置室场景的监控,在监控工作人员发现监控视频中出现异常时,人工进行报警。但是采用上述人工报警的方法,增加了监控工作人员的负担,并且容易因为人为疏忽发生漏报的情况。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报警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以实现减少监控工作人员的负担,减少漏报。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报警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预设区域的图像信息;
确定所述图像信息中的目标人员及所述目标人员的类型,其中,所述目标人员的类型包括涉案人员及执法人员;
针对每个所述目标人员,若该目标人员的类型为所述执法人员,判断所述执法人员是否满足预设执法人员报警规则;若该目标人员的类型为所述涉案人员,判断所述涉案人员是否满足预设涉案人员报警规则;
若所述执法人员满足所述预设执法人员报警规则,触发报警操作;若所述涉案人员满足所述预设涉案人员报警规则,触发报警操作。
可选的,所述确定所述图像信息中的目标人员及所述目标人员的类型,包括:
将所述图像信息输入到预先训练的双路神经网络模型DARN中进行分析,得到所述图像信息中的目标人员及所述目标人员的类型。
可选的,所述若该目标人员的类型为所述执法人员,判断所述执法人员是否满足预设执法人员报警规则,包括:
若该目标人员的类型为所述执法人员,判断所述执法人员是否存在离岗、睡岗或剧烈运动;
若所述执法人员存在离岗、睡岗或剧烈运动,判定所述执法人员满足预设执法人员报警规则。
可选的,所述若该目标人员的类型为所述涉案人员,判断所述涉案人员是否满足预设涉案人员报警规则,包括:
若该目标人员的类型为所述涉案人员,判断所述涉案人员是否存在站立起身或剧烈运动;
若所述涉案人员存在站立起身或剧烈运动,判定所述涉案人员满足预设执法人员报警规则。
可选的,所述若所述执法人员满足所述预设执法人员报警规则,触发报警操作;若所述涉案人员满足所述预设涉案人员报警规则,触发报警操作,包括:
若所述执法人员满足所述预设执法人员报警规则,触发针对所述执法人员的报警操作;
若所述涉案人员满足所述预设涉案人员报警规则,触发针对所述涉案人员的报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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