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吸收剂和包括该光吸收剂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811283969.9 | 申请日: | 2018-10-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2148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18 |
发明(设计)人: | 韩相铉;尹元珉;金锺佑;白长烈;郑恩在;金嗂翰;金利受;金荣国;黄晳焕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C49/83 | 分类号: | C07C49/83;C07C49/84;C07C69/54;C07D307/91;C07D333/76;H10K50/844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刘灿强;陈晓博 |
地址: | 韩国京畿***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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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吸收剂 包括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 ||
1.一种光吸收剂,所述光吸收剂由下面的式1表示:
式1
X-Ar-Y
其中,在式1中,
Ar是芘,Y是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基、联苯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萘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蒽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菲基、二苯并呋喃基或者二苯并噻吩基,并且
X由下面的式2-1表示:
式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吸收剂,其中,上面的式1由下面的式1-1表示:
式1-1
其中,在上面的式1-1中,X和Y与权利要求1中所定义的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吸收剂,其中,上面的式1由下面的式1-4表示:
式1-4
其中,在上面的式1-4中,X和Y与权利要求1中所定义的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吸收剂,其中,上面的式1由下面的式1-7表示:
式1-7
其中,在上面的式1-7中,X和Y与权利要求1中所定义的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吸收剂,其中,当作为Y的所述苯基、所述萘基、所述蒽基或所述菲基被取代时,取代基是1至10个碳原子的烷氧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吸收剂,其中,Y由下面的式3表示:
式3
其中,在式3中,R是取代或未取代的具有1至5个碳原子的烷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吸收剂,其中,所述光吸收剂在380nm至410nm的波长范围内具有0.7或更高的吸光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吸收剂,其中,由上面的式1表示的所述光吸收剂是从由下面的化合物组1表示的化合物中选择的任何一种:
化合物组1
9.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括:
第一电极;
空穴传输区域,设置在所述第一电极上;
发光层,设置在所述空穴传输区域上;
电子传输区域,设置在所述发光层上;
第二电极,设置在所述电子传输区域上;以及
光吸收层,设置在所述第一电极的下部和所述第二电极的上部中的至少一者上,
其中,所述光吸收层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至权利要求8中的任何一个所述的光吸收剂。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光吸收层设置在所述第二电极上并且与所述第二电极接触。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光吸收层是覆盖所述第一电极、所述空穴传输区域、所述发光层、所述电子传输区域和所述第二电极的薄膜封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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