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治头晕目眩的中药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312483.3 | 申请日: | 2018-11-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3527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2 |
发明(设计)人: | 薛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薛林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8 | 分类号: | A61K36/9068;A61K36/8994;A61P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正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508 | 代理人: | 俞光明 |
地址: | 2257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治 头晕目眩 中药 组合 及其 使用方法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防治头晕目眩的中药组合物,属于中药技术领域,其技术方案要点是,包括按重量份计的如下中药,天麻或丹皮12‑18份、茯苓12‑18份、陈皮9‑15份、生姜或薏米仁7‑13份、半夏12‑18份、甘草12‑15份、白术12‑18份、党参12‑18份、地黄或牛膝8‑17份、炒扁豆7‑13份、白菊花5‑11份、山药17‑23份、桂枝7‑13份、枳壳12‑18份、车前子12‑18份、荷叶8‑12份。本发明的中药组合物无毒、稳定性好,具有对头晕目眩疗效显著、且可接受人群广泛的优势。本发明相应公开了一种上述中药组合物的使用方法,其可以被制成汤剂、颗粒剂、片剂、散剂、胶囊剂、蜜丸、贴剂或针剂使用,疗效佳、适应性广,具有推广使用价值。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中药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防治头晕目眩的中药组合物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
头晕又称为眩晕,是一种主观的感觉异常,可分为两类。一、为旋转性眩晕,多由前庭神经系统及小脑的功能障碍所致,以倾倒的感觉为主,感到自身晃动或景物旋转,如常见的地面或水面大型机械作业,由于高速旋转、机械振动以及水波冲击等原因引起的头晕目眩。二、为一般性晕,多由某些全身性疾病引起,以头昏的感觉为主,感到头重脚轻。头晕是一种常见的脑部功能性障碍,也是临床常见的症状之一。
头晕可由多种原因引起,最常见于发热性疾病、高血压病、脑动脉硬化、颅脑外伤综合症、神经症等。此外,还见于贫血、心律失常、心力衰竭、低血压、药物中毒、尿毒症、哮喘等。抑郁症早期也常有头晕。头晕可单独出现,但常与头痛并发。头晕伴有平衡觉障碍或空间觉定向障碍时,患者感到外周环境或自身在旋转、移动或摇晃。
目前西医有多种治疗头晕的药物:如苯海拉明、倍他啶、海俄辛、安定、舒必利、西比灵、美克洛、敏斯朗、都可喜等,但副作用比较大,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而传统的中医则认为:眩晕是由于情志、饮食内伤、体虚久病、失血劳倦及外伤、手术等病因,引起风、火、痰、瘀上扰清空或精亏血少,清窍失养为基本病机,以头晕、眼花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类病证。如《本草纲目》云:“眩即目黑,晕是头旋,皆是气虚挟痰,挟火,挟风,或挟血虚,或兼外感四气”。目黑和头旋两者常同时并见,故统称为“眩晕”,其轻者闭目可止,重者如坐车船,旋转不定,不能站立,或伴有恶心、呕吐、汗出、面色苍白等症状。
眩晕病证,历代医籍记载颇多:
《内经》对其涉及脏腑、病性归属方面均有记述。
《素问·至真要大论》认为:“诸风掉眩,皆属于肝”,指出眩晕与肝关系密切。
《灵枢,卫气》认为“上虚则眩”,《灵枢·口问》说:“上气不足,脑为之不满,耳为之苦鸣,头为之苦倾,目为之眩”,《灵枢·海论》认为“脑为髓海”,而“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认为眩晕一病以虚为主。
张仲景认为痰饮是眩晕发病的原因之一,为后世“无痰不作眩”的论述提供了理论基础,并且用泽泻汤及小半夏加茯苓汤治疗眩晕。
严用和《重订严氏济生方·眩晕门》中指出:“所谓眩晕者,眼花屋转,起则眩倒是也,由此观之,六淫外感,七情内伤,皆能导致”,第一次提出外感六淫和七情内伤致眩说,补前人之未备,但外感风、寒、暑、湿致眩晕,实为外感病的一个症状,而非主要证候。
朱丹溪倡导痰火致眩学说,《丹溪心法·头眩》说:“头眩,痰挟气虚并火,治痰为主,挟补气药及降火药。无痰不作眩,痰因火动,又有湿痰者,有火痰者。”张景岳在《景岳全书·眩晕》中说:“头眩虽属上虚,然不能无涉于下。盖上虚者,阳中之阳虚也;下虚者,阴中之阳虚也。阳中之阳虚者,宜治其气,如四君子汤、……归脾汤、补中益气汤,……。阴中之阳虚者,宜补其精,如……左归饮、右归饮、四物汤之类是也。然伐下者必枯其上,滋苗者必灌其根。所以凡治上虚者,犹当以兼补气血为最,如大补元煎、十全大补汤诸补阴补阳等剂,俱当酌宜用之。”张氏从阴阳互根及人体是一有机整体的观点,认识与治疗眩晕,并认为眩晕的病因病机“虚者居其八九,而兼火兼痰者,不过十中一二耳”。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薛林,未经薛林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312483.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