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适用于渔政部门进行监管的监管报警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337759.3 | 申请日: | 2018-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609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9 |
发明(设计)人: | 张绍荣;刘源;蔡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事交通学院镇江校区 |
主分类号: | H04W4/029 | 分类号: | H04W4/029;H04W4/40;G08B21/24;G06F16/29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322 | 代理人: | 阮志刚 |
地址: | 2120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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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报警机构 报警系统 智能终端 监管 传感器 显示屏 渔船 传感器信号 海域 船体位置 工作难度 整体区域 执法部门 船头 捕捞 渔民 直观 报警 检测 | ||
1.一种适用于渔政部门进行监管的监管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含有设置在船头的GPS定位传感器、用于接受GPS定位传感器信号的智能终端、用于显示船体位置及所在海域整体区域的显示屏、用于报警提醒的报警机构;
所述GPS定位传感器与船体形成一一对应,并实时将GPS定位传感器当前所处区域坐标传送至所述智能终端;
所述智能终端设置在渔政执法部门的控制室内,所述智能终端接受所述GPS定位传感器传送回的坐标信号与设定的海域值进行比较,同时将坐标信号转换成相应的指示点并传送所述显示屏进行显示;
所述显示屏用于显示智能终端发出的指示点在海域内的位置以供执法人员进行查看;
所述报警机构根据智能终端进行比较后的结果进行选择性报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渔政部门进行监管的监管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机构包含有设置在控制室内的报警灯和报警喇叭,所述报警灯和报警喇叭处于同一个报警电路内,且报警灯和报警喇叭采用并联方式连接在报警电路内,所述报警电路内还设有智能开关,所述智能开关可同时控制报警灯和报警喇叭工作,所述智能开关与所述智能终端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适用于渔政部门进行监管的监管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存储GPS定位传感器和船体信息的数据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适用于渔政部门进行监管的监管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机构中设有微型终端,所述微型终端用于接受智能终端根据GPS定位传感器传回的数据比设定值进行比较厚的结果来选择性从数据库中获取该GPS定位传感器所对应的船体信息,所述微型终端可将获取的船体信息发送到显示屏上进行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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