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在审
申请号: | 201811342857.6 | 申请日: | 2018-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435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15 |
发明(设计)人: | 李旭辉;柯振均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科锐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5D1/10 | 分类号: | G05D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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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板 音响 音响系统 弹性件 支臂 表演 可拆卸设置 内存卡接口 音乐歌曲 用户体验 支架设置 底端 外壁 支架 抵触 播放 更新 | ||
1.一种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机体、支臂、支架、固定板、音响以及弹性件;
所述机体与所述支臂连接,所述支架设置于所述支臂的底部,所述固定板的一侧设置于所述机体的底部上,所述音响的底部可拆卸设置于所述固定板的另一侧上,所述弹性件的底端设置于所述音响的底部上,所述弹性件的顶端抵触于所述固定板的另一侧上,其中所述音响的外壁设有内存卡接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的另一侧设置有第一卡设件,所述音响的底部设置有第二卡设件,所述第二卡设件设有卡槽,所述第一卡设件的一端卡设于所述卡槽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设件的一端呈水平设置,所述第一卡设件的另一端呈竖直设置,所述第一卡设件的另一端设置于所述固定板的另一侧上,所述第二卡设件包括侧板、顶板以及背板,所述侧板、所述顶板以及所述背板围成所述卡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设件与所述第二卡设件的数量均为两个。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件为弹片,所述音响的底部设有插槽,所述弹片的底端设置于所述插槽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音响内设有电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音响的外壁设有按键以及充电接口。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键包括电源开关按键以及功能按键。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音响的顶部设有喇叭,所述喇叭上方设有网罩。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有空中音响系统的表演用编队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数量为两个,所述音响位于两个所述支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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