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新型树脂材料的网络营销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354508.6 | 申请日: | 2018-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442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9 |
发明(设计)人: | 郭元;章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芜湖市元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苏友娟 |
地址: | 24100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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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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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新型树脂材料的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其营销步骤包括:
S1:树脂材料供货商基于微信公众号架设一个由经营者管理的公众号营销平台,公众号营销平台存储有含供货商信息和服务信息的供货商数据库,通过图片、文字、留言的方式展示产品品种、质量、产量情况、加工模式、实物销售状况,并建立相关的预购链接与试用链接;
S2:用户通过扫描营销二维码或搜索获取微信公众号,其关注微信公众号并在公众号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及商品信息浏览;
S3:用户提交预购申请或样品试用申请至公众号营销平台;
S4:公众号营销平台接收用户预购申请或样品试用申请,并进行预购订单处理、订单金额计算及订单金额反馈;
S5:用户确认样品试用订单或支付处理金额反馈;
S6:公众号营销平台对样品试用订单或预购订单进行发货处理,并由物流追踪模块、反馈计算模块进行用户物流追踪与用户对货物的试用反馈信息接收;
S7:反馈计算模块计算试用订单反馈率并将反馈率作为试用后购买率展示至公众号营销平台主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树脂材料的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试用反馈信息包括反馈一:产品优质,符合个人要求,下单购买;反馈二:产品优质,不符合个人要求,放弃购买;反馈三:产品低劣,不符合个人要求,放弃购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树脂材料的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试用订单反馈率=用户试用回购总单数/试用总单数。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型树脂材料的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试用回购总单数包括反馈一,其不包括反馈二与反馈三。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型树脂材料的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试用总单数为已寄出的所有的试用订单,其包括反馈一、反馈二、反馈三与未反馈订单的之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树脂材料的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营销二维码基于广告单、广告宣传牌等传播媒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树脂材料的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个人信息包括收货人信息、收货地址信息、收货电话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新型树脂材料的网络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播媒介还包括各微商推广运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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