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主动式双向倾斜排桩基坑支护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411534.8 | 申请日: | 2018-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40778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9 |
发明(设计)人: | 刁钰;苏奕铭;郑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大学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E02D19/18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张金亭 |
地址: | 300350 天津市津南区海***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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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主动 双向 倾斜 桩基 支护 方法 | ||
1.一种主动式双向倾斜排桩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以下步骤:
1)沿基坑边沿内侧将向坑内倾斜的内倾支护桩和向坑外倾斜的外倾支护桩交错打入至桩底设计标高,同时在外倾支护桩的后方设置隔水帷幕;
2)在每根内倾支护桩的桩顶设置一台千斤顶;
3)在由所有内倾支护桩和所有外倾支护桩构成的双向倾斜排桩上设置将所有内倾支护桩和所有外倾支护桩连成一体的一根冠梁,千斤顶设置在桩顶和冠梁之间;
4)开挖内倾支护桩所围土体至坑底设计标高,在开挖的过程中或开挖之前,采用步骤2)中设置的千斤顶对内倾支护桩施加轴向控制膨胀力,以减小土体及桩顶位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双向倾斜排桩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内倾支护桩的倾斜角度大于0度小于等于30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双向倾斜排桩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外倾支护桩的倾斜角度大于0度小于等于30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双向倾斜排桩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内倾支护桩和外倾支护桩桩底深度均为2~2.5倍基坑开挖深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双向倾斜排桩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相邻内倾支护桩和外倾支护桩的桩间距为2~2.5倍桩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双向倾斜排桩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内倾支护桩和外倾支护桩直径均为300~600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双向倾斜排桩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冠梁的宽度大于等于与其连接的支护桩桩径或桩截面边长,高度大于等于与其连接的支护桩桩径的0.6倍或桩截面边长的0.6倍。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主动式双向倾斜排桩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冠梁沿宽度方向两边各扩出1/2桩径或1/2桩截面边长。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主动式双向倾斜排桩基坑支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内倾支护桩和外倾支护桩采用跳桩施工方法压入,间隔1~2根桩压入下一根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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