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结算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422719.9 | 申请日: | 2018-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4084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26 |
发明(设计)人: | 甘国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赣州太一智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H04L12/14 |
代理公司: | 北京亿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09 | 代理人: | 陈霁 |
地址: | 341000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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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结算 方法 | ||
1.一种通信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将第一运营商节点、第二运营商节点以及用户节点之间的结算规则写入智能合约并记录在区块链上;
所述第一运营商节点和所述第二运营商节点向结算节点提供背书标的物并由结算节点获取通用目标物组并记录在区块链上,所述第一运营商节点或所述第二运营商节点通过智能合约将所述通用目标物组进行限定形成合约目标物组并记录在区块链上;所述用户节点由所述第一运营商节点或所述第二运营商节点获取合约目标物组并记录在区块链上;
智能合约采集用户漫游的运营商服务,对第一运营商节点、第二运营商节点以及用户节点之间进行实时结算并记录在区块链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通信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各运营商节点出售给用户节点的合约目标物组的数量总和不高于结算节点发行的通用目标物组的数量总和。
3.如权利要求1所述通信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用目标物组包括至少一个单位的通用目标物,所述合约目标物组包括至少一个单位的合约目标物。
4.如权利要求1所述通信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约限定了合约目标物的数量、流转、拆分、合并、清分或期限规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通信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节点通过交易节点向所述第一运营商节点或所述第二运营商节点购买合约目标物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通信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约采集用户漫游的服务,依据所述用户漫游的服务,扣除所述用户的合约目标物组,并返回给第一运营商节点和第二运营商节点通用目标物组。
7.如权利要求1所述通信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节点通过交易节点从另一用户节点获取合约目标物组,所述智能合约扣除另一用户的合约目标物组并返回给所述用户合约目标物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通信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合约获取所述用户节点超出时效的合约目标物组的数量并为对应的第一运营商节点或第二运营商节点增加对应数量的通用目标物组。
9.如权利要求5所述通信结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节点通过所述交易节点由所述结算节点获取通用目标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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