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药品销售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11428837.0 | 申请日: | 2018-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3761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07 |
发明(设计)人: | 杜长英;万立祥;陈雪;杨雨晴;李军;申贺;罗露;栾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6H20/10 | 分类号: | G16H20/10;G06Q30/0601;G07F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98 | 代理人: | 杨惠 |
地址: | 150025 黑***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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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药品 销售 系统 | ||
1.一种药品销售系统,所述系统包括销售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医疗信息模块、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和销售监管模块,其中:
所述医疗信息模块,用于采集医生处方信息,所述医生处方信息包括:处方识别码、医生信息、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药品数量和用药方法;
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用于将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汇总存储;
销售终端,用于从医疗信息模块获取医生处方信息,并依据所述医生处方信息生成处方药预销售信息,并将该预销售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还用于接收销售监管模块发送的审批销售信息;还用于根据所述审批销售信息生产药品购买信息给购药者;还用于根据购药者的反馈信息生成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并将该信息发送给销售监管模块;
销售监管模块,包括比较子模块、比较反馈子模块、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其中:
比较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并生成比较结果,所述比较结果有:比较结果1、处方药预售信息中医生处方、药品及数量已经全部售出;比较结果2、部分售出,允许售出的药品名称及数量;比较结果3、全部未售出,处方预售信息中的医生处方、药品及数量;
比较反馈子模块,用于根据比较结果生成审批销售信息发送给相应的销售终端,所述审批销售信息有三种:针对比较结果1的审批销售信息为:禁止销售;针对比较结果2的审批销售信息为:部分允许销售以及允许销售的药品名称及数量;针对比较结果3的审批销售信息为:允许销售以及处方药预销售信息;
已销售信息复核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与对应的审批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如果已销售信息中的药品及数量范围小于审批销售信息、或者与审批销售信息相同,则将该处方药已销售信息发送至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否则向销售终端发出警告信息,同时生成处方药销售违规预警信息,并将违规预警信息加入到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中发送至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存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药品销售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子模块用于将销售终端发送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与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进行比较并生成比较结果是由下述单元实现的:
检索单元,以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医生处方的处方识别码作为索引在药品销售信息存储模块中进行了检索,获得所有相关的处方药已销售信息作为比较对象,并将所有对比对象发送给对比单元,如果未检索到对比对象,则发送无对比对象信息给比较结果生成单元;
对比单元,用于将检索单元发送的每一个比较对象中的药品名称和数量分别与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药品名称和数量进行对比,针对每一个比较对象的对比过程为:分别以比较对象中的每一个药品名称为索引到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进行检索,当检索到相同名称的药品时,用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数量减去对比对象中的数量;所有对比对象对比之后,将对比后的处方药销售信息发送给比较结果生成单元;
比较结果生成单元,用于在接收到检索单元发送的无对比对象信息时,生成比较结果3;还用于依据对比单元发送的对比后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生成比较结果,具体为:判断对比后的处方药预销售信息中的药品名称和数量信息,如果所有药品名称对应的数量均为零,则生成比较结果1;否则,将数量为非零的药品名称及数量组合生成比较结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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