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510994.6 | 申请日: | 2018-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582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9 |
发明(设计)人: | 林锑杭;林心 | 申请(专利权)人: | 莆田市烛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2 | 分类号: | G06Q40/02;G06Q40/04;G06F16/2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51139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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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区块 电子货币发行 电子货币 发行 请求接收模块 广播模块 请求节点 验证模块 管控 流通 记账 写入 迁移 网络 刺激 源头 交易 应用 银行 监督 | ||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第一区块链网络;
与所述第一区块链网络通讯连接的第一发行节点;
与所述第一区块链网络通讯连接的第二请求节点;
以及用于对所述第一区块链网络上的交易进行共识记账的第三共识节点;
所述第一发行节点包括:
发行请求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二请求节点所发出的第一发行请求;所述第一发行请求包括第一法定电子货币的拟发行量;
第二法币到账验证模块,用于验证所述第二请求节点在所述第一区块链网络外向所述第一发行节点所缴纳且金额为所述拟发行量的第二法币是否到账;
电子货币发行发起模块,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二请求节点所缴纳的所述第二法币到账,所述第一发行节点发起第一交易;其中,所述第一交易为所述第一发行节点向与所述第二请求节点相关联的第一地址增发金额为所述拟发行量的所述第一法定电子货币的第一交易;
电子货币发行广播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交易广播至所述第一区块链网络;
所述第三共识节点,用于对所述第一交易共识并写入所述第一区块链网络的区块中,完成所述第一法定电子货币的发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行节点还包括:
电子签章模块,用于利用所述第一发行节点的第一私钥对所述第一交易进行签章。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行请求由所述第二请求节点的第二私钥进行签章。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行请求包含有请求材料;
所述第二请求节点还包括:
发行请求数据加密模块,用于通过所述第一发行节点的第一公钥对所述请求材料进行加密;
所述第一发行节点还包括:
发行请求数据解密模块,用于利用所述第一发行节点的第一私钥对所述请求材料进行解密;
发行请求数据审核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请求材料对所述第二请求节点的所述第一发行请求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行请求从第一区块链网络上传输;所述第一发行请求由所述第一发行节点在所述第一区块链网络上进行操作执行。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行请求从第一区块链网络外传输,所述第一发行请求由所述第一发行节点在所述第一区块链网络外进行操作执行。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行节点还包括:
发行请求受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发行请求,审核所述第一发行请求是否满足合法性;若所述第一发行请求满足合法性,则所述第一发行请求予以受理;反之,则所述第一发行请求不予受理。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货币发行发起模块,还包括:
第二法币冻结单元,用于对所述第二请求节点针对所述第一发行请求所缴纳且金额为所述拟发行量的所述第二法币进行冻结;
第一法币冻结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区块链网络上生成金额为所述拟发行量的所述第一法定电子货币;
第一交易发起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区块链网络上发起所述第一交易。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行节点还包括:
回收请求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第四请求节点所发出的包含有回收标识的第二交易;所述第二交易为所述第四请求节点向所述第一发行节点支付第二数量的第一法定电子货币;
回收请求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二交易,将所述第二数量的第一法定电子货币进行销毁操作,将与所述第二数量等额的第二法币进行解冻并发送给所述第四请求节点所对应的第二法币账户。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法定电子货币发行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第五共识节点,用于对所述第二交易进行共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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