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11518154.4 | 申请日: | 2018-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0940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10 |
发明(设计)人: | 林杰;钱立红;黄顺明;黄辉;张勇;陈宇宙;独超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万普拉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35 | 分类号: | G09F9/35;G09F9/33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何平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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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装置 | ||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标识发射模组与标识显示物,所述标识发射模组与所述显示模组之间具有间距,所述标识显示物设置于所述显示模组的朝向所述标识发射模组的一侧上,所述标识发射模组用于向所述标识显示物发射标识发生物,所述标识显示物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标识发生物后发生反应而显示目标标识;
所述显示模组具有至少两个标识区,所述标识区内设有标识显示物,不同的所述标识区用于显示不同的目标标识;
所述标识发射模组包括控制单元、发射单元以及至少两个位置传感器,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发射单元与位置传感器,所述位置传感器与标识区相应设置;
所述位置传感器用于检测标识发射模组是否旋转到面对该位置传感器相应的标识区的位置;
所述发射单元用于发射标识发生物;
所述控制单元用于在各位置传感器检测到标识发射模组位于相应的位置后,控制发射单元发射标识发生物至相应的标识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发射模组为电磁波发射模组,所述标识发生物为电磁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磁波为红外光线或者紫外光线。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发射模组包括发射单元以及菲林片;所述发射单元用于发射所述电磁波;所述菲林片设有所述目标标识 形状的透光部,并位于所述发射单元与所述显示模组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发射模组还包括透镜,所述透镜位于所述发射单元与所述菲林片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识显示物具有所述目标标识的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具有相互连接的连接部与安装部,所述连接部连接所述显示模组,所述安装部与所述显示模组之间具有间距;所述标识发射模组安装于所述安装部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底座上的旋转驱动,所述旋转驱动连接标识发射模组并用于驱动所述标识发射模组转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具有显示侧,所述显示侧包括显示区以及包围所述显示区的非显示区,所述标识显示物设置于所述非显示区。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还包括遥控器,所述遥控器用于控制所述标识发射模组的打开与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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