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两路CAN总线的电动汽车安全气囊控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536837.2 | 申请日: | 2018-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9177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0 |
发明(设计)人: | 孙永宾;刘吉顺;王晓宇;杜燕蒙;王守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21/26 | 分类号: | B60R21/26;B60R16/02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0076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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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can 总线 电动汽车 安全气囊 控制 方法 | ||
1.一种基于两路CAN总线的电动汽车安全气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电动汽车内设置有第一CAN总线和第二CAN总线,还包括整车控制器、安全气囊控制器、和碰撞传感器,且所述整车控制器、安全气囊控制器、和碰撞传感器分别设置于第一CAN总线与第二CAN总线之间,所述整车控制器、安全气囊控制器、和碰撞传感器的两端分别与第一CAN总线和第二CAN总线相接;
所述碰撞传感器分别经由第一CAN总线和第二CAN总线向所述整车控制器发出车辆碰撞信息,所述整车控制器对车辆碰撞信息进行联合校验,以确定是否满足安全气囊开启条件;若通过联合校验,则该整车控制器分别经由第一CAN总线和第二CAN总线向所述安全气囊控制器发送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所述安全气囊控制器对接收到的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进行联合校验,若通过联合校验,则该安全气囊控制器控制安全气囊开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两路CAN总线的电动汽车安全气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包括车辆碰撞信息、车辆加速度信息、和车辆速度信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两路CAN总线的电动汽车安全气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整车控制器对经由第一CAN总线和/或第二CAN总线传送的车辆碰撞信息进行联合校验,以验证是否满足安全气囊开启条件;
若联合校验通过,则满足安全气囊开启条件;否则,安全气囊不开启。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两路CAN总线的电动汽车安全气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安全气囊控制器对接收到的经由第一CAN总线的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进行校验,若所述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中包含的车辆碰撞信息符合安全气囊开启条件,则标记为接收到合格的车辆碰撞信息,对车辆碰撞信息的联合校验通过;否则,进一步对接收到的经由第二CAN总线的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进行校验,若所述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中包含的车辆碰撞信息符合安全气囊开启条件,则标记为接收到合格的车辆碰撞信息,对车辆碰撞信息的联合校验通过;若仍未接收到合格的车辆碰撞信息,则联合校验不通过,安全气囊不开启;
安全气囊控制器对接收到的经由第一CAN总线的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进行校验,若所述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中包含的车辆加速度信息符合安全气囊开启条件,则标记为接收到合格的车辆加速度信息,对车辆加速度信息的联合校验通过;否则,进一步对接收到的经由第二CAN总线的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进行校验,若所述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中包含的车辆加速度信息符合安全气囊开启条件,则标记为接收到合格的车辆加速度信息,对车辆加速度信息的联合校验通过;若仍未接收到合格的车辆加速度信息,则联合校验不通过,安全气囊不开启;
安全气囊控制器对接收到的经由第一CAN总线的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进行校验,若所述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中包含的车辆速度信息符合安全气囊开启条件,则标记为接收到合格的车辆速度信息,对车辆速度信息的联合校验通过;否则,进一步对接收到的经由第二CAN总线的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进行校验,若所述安全气囊开启请求信息中包含的车辆速度信息符合安全气囊开启条件,则标记为接收到合格的车辆速度信息,对车辆速度信息的联合校验通过;若仍未接收到合格的车辆速度信息,则联合校验不通过,安全气囊不开启;
若安全气囊控制器标记为已经接收到合格的车辆碰撞信息、车辆加速度信息、和车辆速度信息,则联合校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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