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在审
申请号: | 201811541163.5 | 申请日: | 2018-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1984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23 |
发明(设计)人: | 侯超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博克斯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25/10 | 分类号: | B65D25/10;B65D85/68;B65D6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1800 天津市***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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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地板 转运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包括底框,所述底框为矩形框架,所述底框的四角处均设置有与底框垂直的立柱,所述底框中设置有限制汽车后地板长度的Ⅱ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和限制汽车后地板宽度的Ⅰ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汽车后地板堆叠放置在Ⅰ号限位柱、Ⅱ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之间。本发明通过Ⅰ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实现对汽车后地板宽度的限位,通过Ⅱ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实现对汽车后地板长度的限位,通过限位卡钳实现堆叠的上限位,通过Ⅰ号支撑立架、中部支撑架、Ⅱ号支撑立架实现汽车后地板的底部支撑,通过立柱、底碗实现转运架的叠放,本发明能够实现汽车后地板的大批量转运,且转运效率高。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汽车配件的转运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
背景技术
汽车后地板是车身重要的一部分,汽车后地板结构上应提供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车身的承载能力,汽车后地板前部连接前地板,其后部连接后围板,两侧与侧围总成进行连接。
汽车后地板加工完成后需要转运到装配车间,实现整车的装配,但是,目前,并没有一种针对于汽车后地板或者多块汽车后地板的开放式转运装置。
发明内容
本发明为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而提出,其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汽车后地板的转运架,包括底框,所述底框为矩形框架,所述底框的四角处均设置有与底框垂直的立柱,所述底框中设置有限制汽车后地板长度的Ⅱ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和限制汽车后地板宽度的Ⅰ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汽车后地板堆叠放置在Ⅰ号限位柱、Ⅱ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之间,所述Ⅰ号限位柱、Ⅱ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上端均设置有上限位用的限位卡钳。
所述底框中设置有将汽车后地板悬空支撑的支撑组件。
所述支撑组件包括位于中部的中部支撑架和位于两侧的Ⅰ号支撑立架、Ⅱ号支撑立架。
所述中部支撑架、Ⅱ号支撑立架均与Ⅱ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的连线平行,所述Ⅰ号支撑立架与Ⅰ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的连线平行,避免Ⅰ号支撑立架磨损汽车后地板的安装孔位。
所述底框下端设置有供叉车搬运用的搬运组件,所述搬运组件包括横向叉组和纵向叉组。
所述横向叉组包括Ⅰ号叉车架,所述Ⅰ号叉车架设置在底框的短边处,所述Ⅰ号叉车架与底框之间设置有Ⅰ号分隔柱。
所述纵向叉组包括Ⅱ号叉车架,所述Ⅱ号叉车架设置在底框的长边处,所述Ⅱ号叉车架与底框之间设置有Ⅱ号分隔柱。
所述立柱下端设置有底碗,所述底碗下端形成方形沉孔,底碗可以通过方形沉孔套在下层的立柱上。
所述底框、立柱之间设置有铭牌框。
本发明通过Ⅰ号限位柱、Ⅲ号限位柱实现对汽车后地板宽度的限位,通过Ⅱ号限位柱、Ⅳ号限位柱实现对汽车后地板长度的限位,通过限位卡钳实现堆叠的上限位,通过Ⅰ号支撑立架、中部支撑架、Ⅱ号支撑立架实现汽车后地板的底部支撑,通过立柱、底碗实现转运架的叠放,本发明能够实现汽车后地板的大批量转运,且转运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 是本发明的立体图;
图2 是本发明的俯视图;
图3 是本发明的侧视图;
其中:
1 底框 2 立柱
3 底碗 4 Ⅰ号限位柱
5 Ⅱ号限位柱 6 Ⅲ号限位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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