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装置、终端及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811571196.4 | 申请日: | 2018-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8726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10 |
发明(设计)人: | 郑宜东;钟晓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G06Q1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睿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97 | 代理人: | 刘锋 |
地址: | 200333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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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配送 人员 质检 上报 方法 装置 终端 存储 介质 | ||
1.一种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质检请求,响应于所述质检请求,从服务器端获取所述质检请求的相关信息,其中,所述质检请求的相关信息至少包括第一有效期,所述第一有效期用于指示终端获取质检数据的时间;
根据所述质检请求的相关信息,建立质检任务及所述质检任务的第二有效期,其中,所述第二有效期大于所述第一有效期,所述第二有效期用于指示终端上传或重传所述质检数据的截止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质检任务用于在所述第一有效期内,获取所述质检数据并上传;
若所述质检数据上传失败,则在所述第二有效期内重传所述质检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第二有效期内重传所述质检数据,具体包括:
以预设间隔时长重传所述质检数据,直至所述质检数据上传成功,或到达所述第二有效期指示的所述截止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以预设间隔时长重传所述质检数据,具体包括:
在预设时间段内,以预设间隔时长重传所述质检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间隔时长为10分钟。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质检数据,包括:
由摄像头拍摄到的图像数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质检数据,还包括:所述摄像头的拍摄时间。
8.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所述质检数据上传成功,则删除所述质检任务。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若到达所述第二有效期指示的所述截止时间时,所述质检数据仍未上传成功,则删除所述质检任务。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建立质检任务后,根据所述第一有效期,实时计算距离所述质检数据的获取时间的剩余时长;
实时显示所述计算的剩余时长。
11.一种配送人员的质检上报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模块,用于接收质检请求,响应于所述质检请求,从服务器端获取所述质检请求的相关信息,其中,所述质检请求的相关信息至少包括第一有效期,所述第一有效期用于指示终端获取质检数据的时间;
建立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质检请求的相关信息,建立质检任务及所述质检任务的第二有效期,其中,所述第二有效期大于所述第一有效期,所述第二有效期用于指示终端上传或重传所述质检数据的截止时间。
12.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其中,
所述存储器存储有可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指令,所述指令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使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能够执行:
接收质检请求,响应于所述质检请求,从服务器端获取所述质检请求的相关信息,其中,所述质检请求的相关信息至少包括第一有效期,所述第一有效期用于指示质检数据的获取时间;
根据所述质检请求的相关信息,建立质检任务及所述质检任务的第二有效期,其中,所述第二有效期大于所述第一有效期,所述第二有效期用于指示所述质检数据上传或重传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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