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方便儿童使用的筷子在审
申请号: | 201811578190.X | 申请日: | 2018-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448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4 |
发明(设计)人: | 杨侃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创品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1 | 代理人: | 黄冠华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筷子 儿童使用 拆卸 固定块 筷子杆 伸缩箱 便于携带 加工方便 使用寿命 手指套环 组合安装 可重复 手指套 箱内腔 掉落 伸缩 弹簧 内腔 组装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方便儿童使用的筷子,包括拆卸箱、第一筷子杆件和伸缩箱,所述拆卸箱的底部和第一筷子杆件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伸缩箱位于拆卸箱的内腔,所述伸缩箱内腔的顶部和底部之间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本发明涉及筷子技术领域。该方便儿童使用的筷子,便于组合安装,可对筷子进行拆卸,在不使用筷子时,将筷子组合成一个整体,避免筷子丢失,延长了筷子的使用寿命,便于儿童使用,可将手指套入筷子上的手指套环内,以方便拿住筷子不容易掉落,成本低廉,加工方便,使用时操作简单快捷,组装牢固可靠,可重复使用,减少浪费,便于携带和存放,实用性强,易于推广使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筷子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方便儿童使用的筷子。
背景技术
筷子是指中国常用的饮食工具,通常由竹、木、骨、瓷、象牙、金属、塑料等材料制作,是世界上常用餐具之一,中华饮食文化的标志之一,发明于中国,后传至朝鲜半岛、日本、越南等汉字文化圈,中国人习惯用筷子,而非洲、中东、印度尼西亚及印度次大陆等地区的人则用手指去抓取,中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筷子是河南省安阳市殷墟出土的铜筷子,《韩非子·喻老》言:“昔者纣为象箸,而箕子怖。”纣王为商朝末期的国君,可见3000多年前的中国就已经出现象牙筷子,持放在手指中夹取食物或其他东西的细长条棍,可由竹、木、骨、瓷、象牙、金属、塑料等材料制作,形状或方或圆各异,多用作餐具,现有的儿童使用的筷子不便于组合安装,难以对筷子进行拆卸。
传统的方便儿童使用的筷子,大多是很简单的装置,不便于组合安装,难以对筷子进行拆卸,在不使用筷子时,难以将筷子组合成一个整体,容易造成筷子丢失,减短了筷子的使用寿命,不便于儿童使用,难以将手指套入筷子上的手指套环内,不方便拿住筷子和筷子容易掉落,成本不够低廉,加工不够方便,不适合超大批量自动化生产,使用时操作不够简单快捷,组装不够牢固可靠,难以重复使用,增加了浪费,不便于携带和存放,实用性不够强,不易于推广使用。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方便儿童使用的筷子,解决了儿童使用的筷子不便于组合安装、难以对筷子进行拆卸、容易造成筷子丢失、不方便拿住筷子和筷子容易掉落的问题。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方便儿童使用的筷子,包括拆卸箱、第一筷子杆件和伸缩箱,所述拆卸箱的底部和第一筷子杆件的顶部固定连接,所述伸缩箱位于拆卸箱的内腔,所述伸缩箱内腔的顶部和底部之间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并且第一弹簧远离固定块的一端固定连接有伸缩板,所述伸缩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卡板,所述拆卸箱的两侧均开设有与卡板相配合使用的卡槽,所述伸缩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的顶部贯穿拆卸箱并延伸至拆卸箱的顶部,所述拆卸箱内腔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壳体,并且壳体内腔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并且第二弹簧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减震杆。
优选的,所述减震杆的顶端贯穿壳体并延伸至壳体的顶部,所述减震杆延伸至壳体顶部的一端与伸缩箱的底部接触。
优选的,所述连接板的顶端贯穿有盒体,所述盒体内腔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滑板,并且滑板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伸缩块。
优选的,所述伸缩块内腔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减震弹簧,并且减震弹簧的底端通过挡板固定连接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底端贯穿伸缩块并延伸至伸缩块的底部。
优选的,所述支撑杆延伸至伸缩块底部的一端与连接板的顶部固定连接,并且连接板的顶部通过活动块活动连接有活动杆,所述活动杆远离连接板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滑块。
优选的,所述滑块的数目为两个,两个所述滑块之间固定连接有复位弹簧,所述滑板的底部开设有与滑块相配合使用的滑槽。
优选的,所述盒体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二筷子杆件,所述第一筷子杆件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一手指套环,所述第二筷子杆件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手指套环。
有益效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创品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未经安徽创品工业设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578190.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