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人造革用非可逆感温变色处理剂及其使用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1582251.X | 申请日: | 2018-1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49529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4 |
发明(设计)人: | 关仲翔;杨建宇;林成辉;姚文佩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远市美佳乐环保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D123/28 | 分类号: | C09D123/28;C09D175/04;C09D133/12;C09D5/26;C09D7/61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罗晓林 |
地址: | 51154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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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处理剂 人造革 成膜物质 可逆感温变色 人造革表面 变色功能 功能材料 颜料 稀释剂 聚碳酸酯型聚氨酯 氯化聚乙烯树脂 感温变色材料 聚氯乙烯树脂 改性纤维素 聚氨酯树脂 变色材料 材料成本 成膜树脂 二氧化钛 改性PMMA 聚丙烯蜡 聚乙烯蜡 氯醋树脂 不可逆 可逆的 硫酸钡 耐高温 重量份 树脂 透明度 应用 | ||
1.一种人造革用非可逆感温变色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按重量份数计的物质成分:2~50份成膜物质、2~20份颜料、5~30份功能材料和30~90份稀释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革用非可逆感温变色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成膜物质为聚氯乙烯树脂、氯化聚乙烯树脂、氯醋树脂、聚氨酯树脂、改性PMMA树脂和改性纤维素中的一种或多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革用非可逆感温变色处理剂,其特征在于:颜料为用二氧化钛、硫酸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革用非可逆感温变色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功能材料为PE蜡、PP蜡、硬脂酸金属盐和/或陶氏乐酷派优创E。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革用非可逆感温变色处理剂,其特征在于:稀释剂使用二甲苯、甲苯,甲乙酮或水。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人造革用非可逆感温变色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称取聚氯乙烯树脂、氯化聚乙烯树脂、氯醋树脂、聚氨酯树脂、改性PMMA树脂和改性纤维素中的一种或多种投入反应釜中,然后启动搅拌机,控制转速100r/min,温度60℃,搅拌1-2hr直到完全溶解;
S2:称取颜料和稀释剂放入粉碎机和研磨机中加工,获得颗粒直径在2.5μm,然后倒入分散桶内500r/min分散10min,加入步骤一中,搅拌的温度控制在50℃以下;
S3:称取功能材料投入分散桶中,启动高速分散机,控制转速600r/min分散10min;
S4:用400目网纱过滤颜料,过滤后的颜料称量装入步骤一中的溶液中,继续搅拌,转速500r/min,分散40min。
7.权利要求6所述的人造革用非可逆感温变色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选用黑色或其他深色人造革,将上述制造的非可逆变色处理剂以表处机处理于皮革表面,处理量以遮盖底色为宜,然后烘干得到成品革。
8.权利要求6所述的人造革用非可逆感温变色处理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上述制得的非可逆变色处理剂,加色调成浅色或不加色作为面料使用,以10-30丝厚度涂布于离型纸,烘干后涂布黑色或深色底料,再转贴基材上经烘干剥离得到非可逆变色人造革。
9.一种根据权利要求6或7或8所述的人造革用非可逆感温变色处理剂的用途,按上述方法制得的人造革有遇热受压可变色效果,可用于压商标图案,摩擦变焦皮,粉擦皮等,具有图案清晰,经擦拭有仿古做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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