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开锁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602870.0 | 申请日: | 2018-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93497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19 |
发明(设计)人: | 王卫东;胡国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卓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尔墩监狱 |
主分类号: | G07C9/00 | 分类号: | G07C9/00 |
代理公司: | 无锡派尔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340 | 代理人: | 杨立秋 |
地址: | 214000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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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钥匙 收发器 鉴权设备 鉴权 电子开锁系统 存储器 第二处理器 第一处理器 密码录入器 电性连接 电子锁 存储存储器 交换信号 相关信息 重要信息 插入头 开锁 锁孔 申请 存储 复制 容纳 安全 | ||
1.一种电子开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开锁系统包括电子钥匙、电子锁和鉴权设备,所述电子钥匙的插入头可容纳于所述电子锁的锁孔内,所述电子钥匙包括第一处理器、至少一个密码录入器和第一收发器,所述密码录入器和所述第一收发器与所述第一处理器电性连接;
所述鉴权设备包括与所述第一收发器交换信号的第二收发器、存储器和第二处理器,所述第二收发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第二处理器电性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开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密码录入器包括指纹识别器、物理按键识别器、虹膜识别器、语音识别器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开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鉴权设备为服务器,所述第一收发器和所述第二收发器为WiFi天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开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钥匙还包括第一NFC天线,所述电子锁还包括与所述第一NFC天线进行通信的第二NFC天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开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锁还包括与所述鉴权设备传递数据的第三收发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开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收发器和所述第三收发器为WiFi天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开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锁还包括接触传感器,所述接触传感器设置于所述电子锁的锁孔内,所述接触传感器与所述电子锁内的第三处理器电性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所述的电子开锁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锁锁孔内的接触传感器产生感应信息时,将所述电子锁的电子锁标识发送给所述电子钥匙,所述感应信息是所述接触传感器感应到被外物接触后产生的;
所述电子钥匙的第一收发器将所述电子锁的电子锁标识以及所述密码录入器录入的密码数据传输给所述鉴权设备,所述电子锁标识用于唯一标识电子锁;
所述鉴权设备的第二处理器根据所述存储器内存储的电子锁标识与密码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验证所述电子钥匙传输的电子锁标识和密码数据是否为存储的一组对应关系,在所述电子钥匙传输的电子锁标识和密码数据为存储的一组对应关系时,利用所述第二收发器向所述电子锁传输开锁指令;
所述电子锁接收到所述开锁指令后,启动开锁。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开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钥匙中的第一处理器将所述电子锁的电子锁标识以及所述密码录入器录入的密码数据进行加密,利用所述第一收发器将加密后的密文传输给所述鉴权设备;
所述鉴权设备对所述密文进行解密,验证所述解密后的电子锁标识和密码数据是否为预先存储的一组对应关系。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开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处理器包括与密码类型对应的至少一个处理单元,各个所述处理单元均与所述第二收发器和所述存储器电性连接;
所述电子钥匙在向所述鉴权设备传输电子锁标识和密码数据时,还传输密码标识,所述密码标识用于表示密码数据的密码类型;
所述鉴权设备在接收到所述密码标识后,将所述密码数据和所述电子锁标识输入至与所述密码标识对应的处理单元,由所述处理单元验证所述电子锁标识和所述密码数据是否为存储的一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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