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屏和电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811632745.4 | 申请日: | 2018-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8162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07 |
发明(设计)人: | 高静;张林涛;陈威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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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屏 电子设备 | ||
本公开是关于一种显示屏和电子设备。一种显示屏包括主显示区和副显示区;所述副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低于所述主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本公开实施例中通过降低副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使副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低于主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从而可以提高副显示区的透光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副显示区的显示功能和透光率的矛盾。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显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显示屏和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部分电子设备的显示屏可以分为主显示区和副显示区,在副显示区的下方可以放置摄像头,这样摄像头可以通过副显示区区域采集图像,此场景下需要副显示区区域具备较高的透光率。另外,副显示区可以显示一些预设内容,例如时间、提示信息等,也可以与主显示区协同显示同一内容,从而保证显示屏的显示功能。
实际应用中,为保证副显示区的显示功能,副显示区内需要设置较多的像素;为提高透光率,需要减少像素。这样,副显示区内显示功能和透光率对像素的需求形成冲突。
发明内容
本公开提供一种显示屏和电子设备,以解决相关技术的不足。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包括主显示区和副显示区;所述副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低于所述主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
可选地,所述副显示区内像素的面积大于所述主显示区内像素的面积。
可选地,所述副显示区内像素的宽度大于所述主显示区内像素的宽度。
可选地,所述副显示区内像素的高度大于所述主显示区内像素的高度。
可选地,所述副显示区内像素的宽度大于所述主显示区内像素的宽度且所述副显示区内像素的高度大于所述主显示区内像素的高度。
可选地,所述显示屏还包括设置在所述主显示区和所述副显示区之间的过渡显示区;所述过渡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介于所述副显示区和所述主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之间。
可选地,所述过渡显示区内像素的面积介于所述副显示区和所述主显示区内像素面积之间。
可选地,若所述过渡显示区的数量为多个,所述过渡显示区距离所述副显示区越近,其内的像素面积越大。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显示屏和功能器件;所述功能器件设置在所述显示屏中副显示区的下方。
可选地,所述功能器件包括以下至少一种:摄像头、听筒、光线传感器、距离传感器、生物传感器、环境传感器、食品安全检测传感器、健康传感器、光学发射器。
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由上述实施例可知,本公开实施例中通过降低副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使副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低于主显示区内布线的密度,从而可以提高副显示区的透光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副显示区的显示功能和透光率的矛盾。
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和解释性的,并不能限制本公开。
附图说明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
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显示屏的正视图;
图2(a)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主显示区内像素布线的示意图;
图2(b)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副显示区内像素布线的示意图;
图3(a)是根据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主显示区内像素布线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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