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物联网共享和分享的叠加模式在审
申请号: | 201811639139.5 | 申请日: | 2018-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6154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2 |
发明(设计)人: | 李群;李新涛;陈晓扬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寿仙兹健康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30/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800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产品推广 叠加模式 共享模式 物联网 共享 产品损坏 传统共享 管理压力 商业模式 遗失 运作 吸引 管理 | ||
1.一种基于物联网共享和分享的叠加模式,其特征在于,包括共享管理平台、供应商、创业者、用户、共享支付系统这五大结构,所述共享管理平台包括实现了共享模式和分享模式相结合的线上分享、线下共享的方式进行管理,所述共享支付系统中包括所述支付交互界面,所述用户权限认证系统包括用户信息输入模块、用户信息读取模块、用户信息识别模块、所述通信模块上设置有一个SIM卡,所述产品二维码由所述共享管理平台生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共享和分享的叠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创业者支付押金前需要与所述供应商签署创业条约,所述创业条约包括提交押金、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数量、创业者需要遵守的准则和创业者退出该模式的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共享和分享的叠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创业者支付押金后,所述供应商提供相应押金产品交由所述创业者分享给用户使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物联网共享和分享的叠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创业者退出该模式的条件包括退出时限、退还产品规则条款、利润分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共享和分享的叠加模式,所述共享管理平台通过供应商设置的分红比例实现实时分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共享和分享的叠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创业者想要获得产品进行创业时,首先需要向供应商申请注册,并提交身份认证资料,供应商通过相关身份认证之后与创业者签署创业条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共享和分享的叠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创业者通过共享管理平台提交身份认证资料,所述共享管理平台采用了所述用户权限认证系统进行身份认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物联网共享和分享的叠加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产品二维码是通过所述共享管理平台输入唯一的SIM卡号生成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寿仙兹健康实业有限公司,未经广东寿仙兹健康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639139.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购物展示系统
- 下一篇:基于用户行为的产品推荐方法、装置、设备及存储介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