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粉末冶金法制备泡沫金属的发泡模具有效
申请号: | 201811641413.2 | 申请日: | 2018-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3070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31 |
发明(设计)人: | 刘源;丁祥;万坦 | 申请(专利权)人: | 清华大学 |
主分类号: | B22F3/11 | 分类号: | B22F3/11;B22F3/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06 | 代理人: | 王赛 |
地址: | 100084***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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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粉末冶金 法制 泡沫 金属 发泡 模具 | ||
1.一种粉末冶金法制备泡沫金属的发泡模具,其特征在于,包括顶盖、底座及底架,
所述顶盖为凹形,具有水平设置的第一平板、竖直设置的第一侧壁、凸出于第一侧壁外表面的限位部以及凸出于所述第一平板上表面的第一筋条;
所述第一平板的边缘与所述第一侧壁的下边缘连接;
所述底座包括水平设置第二平板、竖直设置的第二侧壁以及凸出于所述第二平板下表面的第二筋条;
所述第二侧壁的下边缘与所述第二平板连接,且所述第二侧壁至少部分围绕所述第二平板并与所述第二平板共同形成空腔;
所述第一侧壁及所述第一平板能够放置于所述空腔内,所述第一侧壁与所述第二侧壁接触,且所述第二侧壁的上边缘与所述限位部抵 接,使所述顶盖与所述底座共同形成发泡腔;
所述底架的上端部与所述第二平板的下表面连接,用于支撑所述底座,所述底架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二筋条的高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粉末冶金法制备泡沫金属的发泡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筋条垂直于第一平板,和/或所述第二筋条垂直于所述第二平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粉末冶金法制备泡沫金属的发泡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筋条和所述第二筋条中的至少一种设置为多个;
所述多个第一筋条相互平行,或所述多个第一筋条中的至少两个相互交叉;
所述多个第二筋条相互平行,或所述多个第二筋条中的至少两个相互交叉。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粉末冶金法制备泡沫金属的发泡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平板与所述第二平板的面积分别大于或等于300mm×300mm,小于或等于600mm×600mm;
当所述多个第一筋条相互平行时,所述多个第一筋条中的任一个的宽度为6mm至10mm;当所述多个第一筋条中的至少两个相互交叉时,所述多个第一筋条中的任一个的宽度为8mm至12mm;
当所述多个第二筋条相互平行时,所述多个第二筋条中的任一个的宽度为6mm至10mm;当所述多个第二筋条中的至少两个相互交叉时,所述第二筋条中的任一个的宽度为8mm至12mm。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粉末冶金法制备泡沫金属的发泡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筋条和所述第二筋条中的至少一种的数量为4至6个。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粉末冶金法制备泡沫金属的发泡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筋条在所述第一平板上均匀分布,或所述第二筋条在所述第二平板上均匀分布,或所述第一筋条和所述第二筋条分别在所述第一平板和所述第二平板上均匀分布。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粉末冶金法制备泡沫金属的发泡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筋条和所述第二筋条中的至少一种的高度为30mm至60mm。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粉末冶金法制备泡沫金属的发泡模具,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第二侧壁部分围绕所述第二平板时,还包括挡液板,所述挡液板的第一边与所述第二平板未被所述第二侧壁围绕的边缘连接,所述挡液板的与所述第一边相对的第二边在水平方向上高于所述第二平板。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粉末冶金法制备泡沫金属的发泡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液板与水平方向的夹角为15°至3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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